泰坦科技收監管工作函 被舉報IPO或存股權代持未披露

  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25日訊 昨日,泰坦科技(688133.SH) 收到上交所下發的《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體報道事項的監管工作函》,涉及涉及對象為上市公司、一般股東。 

    

  據瞭解,2月23日,《每日經濟新聞》報道的《IPO時存股權代持“抽屜協議”卻未披露?“科學服務第一股”泰坦科技遭實名舉報》一文引發市場關注。 

  文章中指出,徐輝(化名)為泰坦科技IPO時的隱名股東,泰坦科技在IPO過程中存在股權代持“抽屜協議”,卻一直未曾披露。其表示,替他代持的是泰坦科技總裁助理馬琳傑。而委託馬琳傑代持的隱名股東共有6人,中途有一人退出,至上市之時,仍有5名隱名股東。 

  目前,徐輝已就相關事項,向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泰坦科技及馬琳傑。2021年11月,徐輝還曾向泰坦科技、輔導券商、中介機構寄送舉報信,要求泰坦科技確認馬琳傑在泰坦科技申請新三板掛牌、申請IPO過程中,是否出具了書面文件,承諾其所持有的泰坦科技股份是完整的,權屬沒有爭議和潛在糾紛,沒有設置質押留置等他方權利。簡而言之,就是讓上市公司確認馬琳傑在IPO過程中是否存在代持行為。 

  而在IPO過程中,泰坦科技也曾在首輪問詢中回覆上交所稱:“截至問詢函回覆之日,公司現有直接和間接股東不存在以委託持股或信託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的行為,不存在其他利益輸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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