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大銀行狀告新力地產等,案由系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樂居財經 張林霞 12月30日,新力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新增兩則法院公告,案由均系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公告一,案號為(2021)粵13民初425號,上訴人/原告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被上訴人/被告為新力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華創盈達房地產有限公司,惠州市華創盈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刊登日期:2021-12-28。
公告二,案號為(2021)粵13民初420號,上訴人/原告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被上訴人/被告為惠州市萬基實業有限公司,新力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惠州新力弘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惠州市湯普實業有限公司,刊登日期:2021-12-28。
據悉,新力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於2017年3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張良劍,註冊資本32億元,經營範圍為房地產開發及經營等,由江西新力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全資持有,江西新力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大股東為江西新力商務諮詢有限公司,持股51%,江西新力商務諮詢有限公司由力悦(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該公司共涉及斯法案92起,有被執行人記錄8條,被執行總金額125537.43萬元,有限制高消費記錄2條,有裁判文書記錄29條,案件總金額為691.01萬元,涉案案由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的案件最多。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