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污染問題 晶華新材子公司時隔一月再度被罰

  中國網財經9月23日訊(記者李賓 王嘉浩)9月22日晚間,上海晶華膠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3683.SH)發佈公告稱, 近日,其子公司江蘇晶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被蘇州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39萬,並被要求立即改正。

  據瞭解,2021年6月15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在對江蘇晶華監測時發現,其雨水總排口水樣存在污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對江蘇晶華作出罰款人民幣叁拾玖萬元整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蘇州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江蘇晶華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晶華新材表示,雖然該事件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無影響,但公司及子公司後續將嚴格按照有關規程進行操作和管理,切實履行好環境保護責任,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同時,截至公告披露日,江蘇晶華已經完成相關整改工作並通過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的現場檢查確認。

  除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外,中國網財經注意到,江蘇晶華上月還因違反《固廢法》,被同一部門行政處罰19.8萬,並要求立即整改。

  資料顯示,晶華新材的主營業務為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製造業、橡膠和塑料製品業,佔營收比例分別為:96.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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