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央行:繼續加大金融支持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力度

由 聊素麗 發佈於 財經

本報記者 劉琪

4月1日,國新辦舉行“構建新發展格局金融支持區域協調發展”發佈會。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桂平在發佈會上表示,經濟大循環能夠暢通的必要條件是供給與需求相互適配、區域以及城鄉之間相互協調、國內與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其中,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是加快形成新發展格局的重要基礎,也是社會和諧、政治穩定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劉桂平談道,“十三五”時期,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區域金融政策體系,積極推動金融支持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不斷增強區域發展協調性。

一是堅持辯證思維,推動形成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佈局。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制定差異化政策,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靶向施策。三是堅持內外統籌,用好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

劉桂平表示,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積極貫徹落實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持續加大金融支持區域協調發展力度,推動形成錯位發展、各具特色、精彩紛呈的區域金融改革格局。

一是繼續加大金融支持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力度。因地制宜,持續推動金融支持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成渝雙城經濟圈建設的各項舉措落地,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區域協調發展的質量和效能。

二是繼續統籌抓好區域金融改革試驗區試點。加強區域特色金融改革與創新,選擇符合條件的地區推動科創金融、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等試點,深入探索金融服務科技創新、鄉村振興、綠色發展等高質量發展的有效途徑。

三是繼續推動自貿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良性互動。以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出發點,以金融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建設為重點,推動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實現高水平對外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