慫恿“銀主”、助推高息攬儲 銀行資金掮客的“假面人生”

年終將至,又到了銀行考核攬儲的時間節點,各路資金掮客也開始蠢蠢欲動,希望從中謀利。近日,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已有不少資金掮客活躍在線上、線下,他們用捏造的銀行客户經理、銀行業務辦理專員等多重身份,四處找尋有錢“銀主”幫銀行攬儲。而這一行為不僅抬高了銀行負債端成本,更是破壞了金融市場關於利率的監管政策。

慫恿“銀主”、助推高息攬儲 銀行資金掮客的“假面人生”

遊走多方之間 助推高息存款

在年末攬儲的時間節點,“找錢”對銀行來説就顯得越發重要,存款考核就像一場無法停止的馬拉松,只能上不能下。在此背景下,一條利益鏈條被不斷催化,銀行花“高價”求錢,資金掮客遊走在全國各地尋找資源從中謀利。

李淵(化名)是一名入行不到一年的資金掮客,雖不屬於任何金融機構,但卻自稱擁有銀行客户經理、銀行業務辦理專員等多重身份,他每天遊走在銀行、企業、個人三方,做的就是四處找尋“有錢人”,幫銀行攬儲的生意。

“銀行理財存款、衝量”“高收益、無風險”,每天完成例行的發帖後,李淵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通常情況下,李淵會向“銀主”提供多種類型的存款服務,客户可以選擇存入的時間為1天、15天、30天,存入天數越多,返現收益越高。

“如果客户資金緊張,我一般建議在月末存1天就可以取出返現,這種做法今年也特別流行,但要等到月底才能做,存入1天的返現利率最高可以做到2%;如果客户資金不緊張,可以選擇更長的存入時間,存入15天的返現利率為1.5%,以500萬元為例,存入時間為15天,就可以拿到7.5萬元的收益。”李淵説道。

眾多資金掮客做的都是同樣的生意,引導“銀主”將錢借給需要短期存款的銀行,交易達成後,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北京商報記者以個人“銀主”身份調查後發現,當前可做業務的地區以二三線城市居多,主要覆蓋大連、南寧、西安等地,北京資金掮客的帖子較少。除了利用短期資金衝存款之外,資金掮客同樣可以做定存業務,大多為三年期、五年期。

以今年四季度末為例,資金掮客們向“銀主”開出的返利價大多集中在買入存款總額的2%左右,那他們這些“中間人”能從中拿到多少?資金掮客所拿的提成通常由“銀主”存入的資金決定,以“銀主”存入2000萬元為例,資金掮客的提成一般在0.2%-0.5%左右,最高可以拿到10萬元。此外,資金掮客的提成與“銀主”存入時間長短無關,只根據存入金額的不同一次性收取。

但此類靠高額回報和變相增加支出增長的存款,無疑會加劇存款競爭混亂。以一家地方性銀行為例,該行活期存款利率為0.35%,而資金掮客們開出的利率高達2%,這樣的報價明顯違反了銀行的規定。當北京商報記者問及為何能開出比銀行自身高出數倍的利率時,多位資金掮客直言:“這是銀行願意出的錢,你只管拿錢就行了。”

推高銀行負債端成本

在金融市場中,資金掮客這一角色一直缺乏透明度,加之其捏造的多重身份,更讓這一角色從灰色變成黑色。在資金掮客王若於(化名)看來,他們對於銀行的貢獻很大。他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稱,“銀行不通過我們找人怎麼短期收來那麼增量存款”。

而這樣的做法在銀行並不少見,一位銀行業人士介紹稱,銀行的負債端主要來源於央行、同業、儲户,中小銀行吸儲較難也是不爭的事實,但是限於政策要求,銀行不能打價格戰,所以通過和資金掮客合作變相吸儲,也相當於高價“買存款”。向少數儲户返利2%的成本也在接受範圍之內,最主要的是通過此類變相的方式可以在月末拉到存款,能緩解銀行的燃眉之急。

從購入方式來看,上述銀行業人士介紹稱,“購買存款產品都是通過銀行正規的流程,客户買入後在網點通兑,隨時提取就可以。但多出來的返利銀行會向資金掮客打包,由掮客再分給客户,這個方式依舊存在變相價格戰的問題,也是不合規的”。

“一些中小銀行有發行比較靈活的存款產品,都會被誤走資金掮客這樣的渠道”。一家股份制銀行人士指出,雖然銀行為了規避風險會對相關產品進行調整,但調整之後,資金掮客就會轉移到別的銀行“鑽空子”繼續斂財。

在銀行業觀察人士周茂華看來,資金掮客此類羣體可能擾亂存款市場政策競爭秩序,不利於市場資源有效配置,同時,也增加部分銀行負債成本,不利於降低實體經濟綜合融資成本。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強調,這是一種違規獲利行為。這種行為損害了銀行的正常商業利益,增加了銀行的獲客成本,在銀行之間構成了不正當競爭,也破壞了金融市場關於利率的監管政策。

斷絕不正當攬儲行為

助推高息存款、擾亂存款市場規律,資金掮客這些“食利者”們大打政策擦邊球,使銀行苦掮客已久,但亦難以徹底與其決絕。

對此類現象,一位股份制銀行相關人士提到,“此類亂象之所以目前仍難以杜絕,主要是資金掮客行為具有較強的隱蔽性,難以實時、精準監控。當前少數銀行負債壓力大及部分難達貸款門檻客户有資金需求,讓資金掮客有市場空間。銀行需要壓實主體責任,完善業務流程,讓業務各環節依法合規,穩健經營;同時,監管部門需要加快完善監管制度規範,提升監管效率,對此類違規不當資金往來行為需要加大懲處力度,維護市場政策秩序”。

資深銀行業分析人士王劍輝指出,此類資金掮客行為如果不加管理就會造成金融市場不穩定因素擴大,還會誘發銀行內部人員違規違法情況,帶來操作風險,銀行應加大相關管理人員的規範和管理,制定合理的工作人員考核機制。

根據銀保監會辦公廳發佈的《關於持續深入做好銀行機構“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強化員工勞動合同管理,嚴厲打擊參與民間借貸、非法集資、充當資金掮客、經商辦企業等行為。針對重要崗位關鍵人員,要豐富監測手段建立更為嚴格的異常行為排查機制,對有章不循、違規操作的要嚴肅處理,提升從業人員風險意識和規矩意識。也有銀行開始行動,將此前發售的支取靈活、客户資金歸集便捷、收益較高的部分產品進行了調整,停止新客簽約,嚴防資金掮客亂象。

“對銀行來説,各級行都有業務的壓力,但是,任何商業行為,依法合規經營是獲利的前提。銀行方面應當通過技術手段、經濟手段對此類交易行為予以監控,嚴格禁止此類違規行為。”王德怡説道。

北京商報記者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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