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規發佈,35家公司將面臨退市風險?
中國經濟週刊-經濟網訊 (記者 鄭揚波) 11月19日,上交所、深交所發佈退市新規,具體為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業務指南第9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同日,深交所也發佈《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12號——營業收入扣除相關事項》《創業板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13號——營業收入扣除相關事項》。
根據新規,2021年年報披露後,上市公司若首次觸及扣非前後淨利潤孰低者(扣指扣除非經常損益前、後的淨利潤,兩者之間取低值)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的財務類退市指標,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已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即*ST公司),2021年若繼續觸及退市指標,將直接退市。
新規中對營業收入的規定明確了營業收入扣除項為"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業內觀點認為,這可以避免一些公司在年底時通過變賣資產、政府補助等非公司正常業務的利潤方式,實現淨利潤為正的現象,同時,也可以清理空殼公司。
平安證券表示,新規發佈後,公司想要利用財務手段實現增加營業收入增加的難度增加,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實現市場化的優勝劣汰。
41家已達到退市新規標準
據統計,A股上市公司中一共有184家ST和*ST的公司。按2021年第三季度的財務數據來看,其中41家公司的財務數據觸及扣非前後淨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這41家公司中有6家ST公司,35家*ST公司。如若2021年年報的財務數據依舊觸及退市新規,則有6家公司將被實施*ST,有35家將被直接退市。
( 上述41家公司的財務數據 數據來源:東方choice數據)
35家*ST公司的2021年前三季度財務數據顯示,營業收入最低的公司是*ST中新(603996.SH),作為一家智能電子產品原始設計與研發製造商,其扣非淨利潤孰低值為-3億元,營業收入僅為20萬元,同比下降99.83%。
再例如,*ST中房(600890.SH)在2021年前三季度實現扣非後歸母淨利潤-0.188億元,實現營業總收入219.33萬元,在三季報披露時,*ST中房表示,如果2021年年報淨利潤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公司將可能被終止上市。
如果這35家公司主營業務在第四季度沒有大幅改善,很多公司或將被終止上市。華龍證券新華路總經理鄧丹認為,從11月到次年4月年報結束之間,投資者最好別碰業績虧損的低價股。
兩家公司有保殼跡象?
11月23日,*ST華資(600191.SH)發佈公告稱,為了擴大公司的經營規模,滿足公司持續發展的要求,將以1000萬元的自有資金成立全資子公司包頭華資貿易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食品生產、銷售、加工等,於2021年11月下旬起開展業務。
按照2021年三季度財務數據,雖然*ST華資並未觸碰兩大退市新規的要求,但公司面臨的保殼壓力卻不小,其扣非前後淨利潤孰低值為890萬元,營業收入少於1億元,僅為3697萬元。
根據退市新規,如果公司在2021年年報中出現淨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時,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如果第四季度繼續保持盈利並營業規模擴大,*ST華資將是較為安全的。
此外,*ST新億(600145.SH)似乎也在為保殼做努力。由於公司在2020年的年度審計中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已被實施*ST;如果2021年年度審計再觸及退市新規的要求,將終止上市。
*ST新億在11月23日發佈公告稱,公司已持億翔源51%的股份,其中以0元作價收購41%股份,10%為認繳出資取得。這一情況受到監管部門的關注。
上交所詢問*ST新億,是否億翔源產生的營業收入符合營業收入扣除相關標準時,*ST新億稱其業務並不適用於關於營業收入的扣除標準。也就是説,*ST新億認為,這部分收入應該被納入合併報表。
在2021年半年報中,*ST新億的合併報表已涉及億翔源的業務(僅持股10%的情況下)。據*ST新億的2021年半年報,*ST新億營業收入為1.12億元,同比增長1700%,半年報中解釋,大幅增長主要是因為億翔源控制的全資子公司經營收入超過8000萬。上交所對此情況表示質疑,詢問公司在僅持有億翔源10%股權下,納入合併報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調節營業收入以規避終止上市的行為。
如果*ST新億相關營業收入被扣除,根據退市新規,公司可能因連續兩年"淨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人民幣 1 億元"而面臨終止上市的風險。
11月19日,深交所新聞發言人介紹,個別公司存在年底突擊轉型,新增與主業無關的業務並大額確認收入以規避退市的情形。此外,個別上市公司存在通過受託表決權、受贈等方式,在不付出交易對價的情況下將相關企業納入合併報表突擊增大營業收入以規避退市的情形。基於此,退市新規將明確此類情況,並應當予以扣除,防止"殼公司"利用非經常性損益規避退市,促進市場出清,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責編: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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