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0月25日,小米集團(01810)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以批准採納Xiaomi EV的股權激勵計劃,計劃授權上限為10億股,佔Xiaomi EV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相關決議案獲97.63%贊成比例,高票通過。
管理層表示目前Xiaomi EV暫未有單獨上市融資計劃,強調集團有足夠的現金以及現金流來支持公司現在全力做汽車業務,而目前的小米汽車人才激勵計劃,是為了更好的激勵員工來全力做汽車業務。
此前,小米集團公告指出,設立Xiaomi EV旨在營運集團的智能電動汽車業務,而附屬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目的在於,為合資格的人才團隊提供獲取Xiaomi EV權益的機會,用以鼓勵人才團隊為Xiaomi EV及公司創造長期價值。通過該計劃,Xiaomi EV可通過向符合資格的人才提供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薪酬、酬金及/或福利,以靈活方式留任、激勵及回報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