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史玉柱在常州出席活動,給自家業務站台吆喝。伴隨他時隔三年再現身的還有他和民生信託之間的債務糾紛問題。根據近日披露的一份落款日期為6月10日的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民生信託和巨人投資有限公司之間的“質押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出爐。此案與去年10月被曝出的民生信託與趙薇、黃有龍、史玉柱的“保證合同糾紛”存在關聯。史玉柱亂擔保惹麻煩2020年11月11日,巨人公司與民生信託簽訂《特定資產收益權轉讓合同》,約定巨人公司將其持有的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20%的股權對應的收益權轉讓給民生信託,民生信託作為指定信託計劃下的受託人,按照信託合同的約定以信託項下募集的信託資金受讓該筆特定資產收益權。此外雙方還相繼簽訂了《特定資產收益權回購合同》和《股權質押合同》。前者要求巨人公司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無條件回購該筆特定資產收益權,保證人史玉柱為這兩份合同的履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後者約定巨人公司擔保的主債權為民生信託根據主合同對巨人公司享有的債權,雙方同意為便於質押登記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將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本金金額設定為10.05億元。判決書顯示“2020年12月11日—2021年5月26日,巨人公司分多次向民生信託匯款,總計匯款額為1.54億元。”按巨人公司的説法是早已經履行完畢,但民生信託應該協助巨人公司辦理解除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卻一拖再拖,史玉柱怒而將民生信託告上法庭。劇情在這裏出現了反轉。民生信託當庭表示,原本應該協助巨人公司辦理解除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卻因為史玉柱對民生信託存在大額欠款未能清償,故而民生信託要求史玉柱提供新的擔保,但史玉柱拒不提供,遂對簿公堂。民生信託所指的史玉柱個人“存在大額欠款未能清償”的情況,或源於一份《保證合同》。捲入民生信託與趙薇夫婦18億元合同糾紛據民生信託提供的證據,史玉柱曾在2017年為案外人廣州風火輪與民生信託簽訂的信託合同提供擔保,因史玉柱怠於承擔保證責任且拒絕提供新的擔保,民生信託直接“扣押”了前述質押股權。民生信託在二審中提到,因史玉柱怠於承擔保證責任,故在2021年3月衍生出案號為(2021)京04民初989號的“民生信託訴趙薇、黃有龍、史玉柱保證合同糾紛案”,涉案金額18億元。該案一度在去年10月登上微博熱搜。據悉,2021年8月20日,史玉柱名下多個公司部分股權遭遇凍結。巨人集團曾表示史玉柱是出於幫忙,為原告方的一項業務做了個人擔保。8月20日當天,史玉柱也在個人微博上表示,“幫朋友忙,多幫生活,少幫事業”。同年10月9日。民生信託將趙薇及丈夫黃有龍、史玉柱等三人告上法庭,此案後於2021年11月8日在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不過當時並無相關文書披露。天眼查顯示,廣州風火輪的股東是黃莉、楊凌熙兩位自然人。據媒體報道,黃有龍有一位姐姐就叫黃莉。史玉柱與趙薇夫婦關係非同一般。2013年,史玉柱微博裏就多次提及參觀趙薇在海外的葡萄酒莊;另外當年螞蟻集團計劃上市時,史玉柱及趙薇母親魏啓穎均現身螞蟻股東名單裏。2021年4月底,趙薇持有的旗下蕪湖東潤髮、龍薇文化、合寶文娛等6家公司股權陸續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凍結,案由正是民生信託舉證中提到的(2021)京02民初161號。據統計發現,截至今年4月30日,趙薇手中被凍結股權涉及數額合計1862.6萬元,佔到其所有持股的97%左右。此次民生信託的訴求並未受到支持,法院終審認為,民生信託方面提交的證據不足,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史玉柱二審可謂是艱難脱身。END☑ 【和訊股票投資訓練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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