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12月20日,北京證監局發佈關於對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決定書顯示,經查,中興華會計所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個別IPO項目存在或有收費安排;二是員工買賣審計客户股票;三是內幕信息管理欠缺;四是未按規定進行輪換;五是為審計客户提供非鑑證服務;六是獨立性管理有效性不足;七是未恰當防範逾期收費不利影響。
根據相關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該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北京證監局表示,中興華會計所應充分關注獨立性風險,及時採取措施加強獨立性管理,並提交書面報告。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