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IPO問詢刨根問底 有投行項目想改換門庭
對於計劃申報科創板或創業板的首發(IPO)企業,關於板塊定位、行業屬性已為兩大重要“考題“。
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多家IPO企業在問詢過程中,被監管層持續提問是否符合創業板上市定位或科創板科創屬性要求。業內人士表示,包裝過度或是蹭科創概念的企業在監管部門刨根問底下“現原形”。
今年4月,證監會和上交所分別發佈《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旨在完善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強調“硬科技”。有投行人士向記者表示,在新政下確實有企業客户感受到壓力,闖關科創板有難度,有的調整上市計劃,也有的在考慮其他上市路徑。
刨根問底確認
板塊定位及核心技術
根據證券時報記者梳理,是否符合板塊定位問題,成為監管部門的關注重點之一。
5月26日,科創板擬IPO企業旭宇光電終止上市路,從此前問詢情況可看到,監管部門從行業歸類、研發投入、員工學歷等方面質疑公司的科創屬性。
據瞭解,旭宇光電主營業務為LED封裝器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佔比僅為5.07%,多達八成員工的學歷是高中及以下。
對此,上交所提問發行人將行業領域歸類為“新型電子元器件及設備製造”及“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的合理性、準確性。要求説明如何保持持續研發能力,是否存在研發能力和人才儲備不足的情形,員工學歷結構是否與公司核心技術水平相匹配。
另一家5月17日終止審核的科創板擬IPO企業百川智能,二輪問詢中“科創屬性與核心技術”是首問。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説明是否符合科創板行業定位,是否符合4月出台的《上交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提到的相關行業領域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從事節水閥門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的科創板擬IPO企業冠龍股份,在第三輪問詢中被上交所要求説明所處細分行業的技術門檻,是否存在技術壁壘,並論證是否具備“硬科技”屬性。該公司後來撤材料,5月10日終止審核。
目前,在問詢階段的科創板擬IPO企業中科英泰,上交所注意到公司發明專利大部分為印章機相關專利,而印章機收入佔比僅1%-4%,交易所提問發行人所處行業的主要門檻及主要的進入難度;發行人主要核心技術是否為行業主流技術,核心技術門檻是否較低,發行人專有技術與同行業主流技術、先進技術的指標比較情況。
創業板審核也有類似情況,是否符合“三創四新”定位是深交所問詢重點。5月11日至信藥業終止IPO,此前在二輪問詢中被深交所提問有關創業板定位的問題,比如真空汽相置潤法、黃麴黴前處理非標優化技術是獨家技術還是行業通用技術。深交所要求發行人説明取得的科技成果與產業深度融合的具體情況,以及各項主要業務在創新、創造、創意方面的具體特徵。
另一家創業板擬IPO企業優全護理,截至目前已經歷3輪問詢。據瞭解公司所處行業為“紡織業”,是創業板“負面清單”申報企業。深交所在每一輪問詢中,都提問創業板定位問題。要求披露發行人產品的創新優勢、專利情況;分析與新技術、新業態深度融合支持領域的依據是否充分。
有企業考慮
調整上市地
對於監管部門重點問詢註冊制IPO企業有關板塊定位、行業屬性、核心技術等問題,有受訪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支持。
深圳一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人士在接受證券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有企業核心技術門檻不高,用概念包裝後就闖關申報科創板。“科創板從設立起就是強調‘硬科技’屬性,但有些公司渾水摸魚。”在他看來,未來會有一部分擬申報科創板的企業要重新評估上市計劃。
深圳一名券商投行人士表示,主要因為科創板和創業板的發行市盈率不受限制,如果概念足夠好就有機會獲得理想估值,這是多數企業計劃申報科創板和創業板的根本原因,如何包裝各憑本事。
今年4月,證監會修改公佈了《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上交所同步修訂發佈《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此次修訂新增研發人員佔比超過10%的常規指標;建立負面清單,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創新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禁止房地產和主要從事金融、投資類業務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
廣州一位投行IPO項目組人士告訴證券時報記者,上述新規確有影響,“有些想上科創板但還沒上的企業會有壓力,我們就有客户比較懸了,估計上不了科創板,先緩緩看看,觀望後續情況。”
上海一位投行人士也談到,其有一單尚在輔導期的IPO項目原計劃上科創板,“監管部門修訂科創屬性要求,我們這個項目現在基本沒戲了,主要不屬於‘硬科技’。最近,客户在考慮其他板塊上市可行性,我們也有和其他交易所溝通。”有資深投行人士表示,後續申報企業應該更加慎重選擇適合企業上市的板塊。
監管部門在完善科創板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的同時,也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對保薦機構提高科創屬性指標的核查敏感度與專業判斷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近期,證券時報記者從券商投行人士處獲悉的第4期《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動態》,上交所提到,保薦機構在申報環節中應該要注意三類事項:一是保薦機構核查時,應當結合發行人的技術先進性、科技發展方向、行業領域及相關指標等情況進行綜合判斷,不應簡單根據相關數量指標得出發行人符合科創板定位的結論;二是應當在上市保薦書中説明對科創屬性認定及相關信息披露的核查結論及依據;三是申報文件應當按照參考示範格式進行製作,相關內容要點應詳細列示,結論性意見應與示範格式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