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充氣城堡”安全調查:有經營者購買三無產品,且無營運資質

由 希學英 發佈於 財經

本文轉自【中央廣電總枱中國之聲】;

“中國之聲”微信公號4月7日消息,4月4日下午,山東棗莊市中區某廣場上一座充氣城堡被風吹翻,導致一名女童身亡,不少媒體在標題中使用“痛心!又是它!”“6年25次”這樣的關鍵詞,形容類似事件出現的頻率和令人痛心的程度。

其實,2019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就已經發布了《充氣式遊樂設施安全規範》,明確要求充氣式遊樂設施應配有錨固系統或壓載系統,使其能夠固定在地面上;同時還提出了在户外使用的充氣式遊樂設施每個錨固點及其組件至少應當承受多大的拉力等。

然而,為什麼有了具體而細緻的標準,慘痛事故依舊屢屢發生?充氣城堡的監管存在哪些空白?

工作人員:事故大多數由於未固定好

風力超過四五級就不建議放在室外

昨天(6日),記者聯繫到上海一家充氣製品有限公司。記者看到,除了充氣城堡,該公司還銷售充氣攀巖牆等趣味運動會充氣道具。

公司工作人員李先生稱,據其瞭解,相當一部分充氣城堡發生事故,都與大風天氣下沒有充分固定有關。“一般底下會固定沙袋的,只要把它的重量固定好,不會有這種問題。”

廠商工作人員介紹,一個佔地100平方米的充氣城堡,在不充氣的情況下有300公斤重。

記者聯繫的一家充氣城堡賣家。  本文圖片 “中國之聲”微信公號從產品設計來看,理論上可以抵抗多大的風力呢?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風力達到四五級以上,建議就不要放在室外了。“另外,沒風的話也得固定,因為畢竟是小朋友玩,安全措施肯定要做好。”專家:不規則形狀導致易吹翻

天氣預報風速≠安全風速

充氣城堡看似很大,為什麼怕風?重慶大學土木工程學院院長、“結構風工程與城市風環境”北京市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楊慶山解釋道,充氣城堡的外形一般為不規則形狀,遇風後很容易產生繞流,進而引發向上升力。“傾覆過程中形狀就會改變,作用在上面的力也會發生變化,受力可能增加,向上的力就增加,充氣城堡就會被‘吹起來’了。”

2019年發佈的《充氣式遊樂設施安全規範》明確規定,雷電、雨、大霧、雪霜等惡劣天氣或風速大於8m/s時,禁止使用充氣式遊樂設施。

然而,楊慶山指出,即使在弱風天,户外場所因周邊環境的複雜性,依舊可能會產生局部強風,所以天氣預報的風速不能完全等同於充氣城堡使用的“安全風速”。“比如兩個高樓中間會產生‘夾道風’,所以遊樂場所選擇的地方也要仔細甄別,觀察是否容易產生局部強風。”

很多充氣城堡安全措施低

甚至沒有營運資質

據媒體不完全統計顯示,在《充氣式遊樂設施安全規範》發佈之後,仍然有河南孟州、內蒙古包頭等地發生大風掀翻充氣城堡,導致兒童死傷的事件。

一部分原因在於,這個包含風險評估、場地要求、緊急情況處理等多項技術要求的安全規範,只是推薦性標準,不是強制性標準。一些地方的充氣城堡並沒有按照規範設置足夠的錨固點、緩衝帶。

李先生表示,充氣式遊樂設施種類多樣、製作水平不一。這類產品的主要買家來自中西部地區的二三線及以下城市。買家在諮詢和購買過程中,最看重的並非安全和質量。“他們第一考慮款式,第二考慮價格,第三考慮質量。”

山東一位出售二手充氣城堡的賣家坦言,他在村鎮夜市、小區內擺放沒有合格證書的充氣城堡,特別受孩子們的歡迎,一晚上最多能賺800多元,無需備案和經營許可證,只要給村裏交一點衞生費或給小區保安買盒煙就行。

記者聯繫的一家充氣城堡賣家。這位賣家透露,這款從淄博某廠購買的“三無”充氣城堡,沒有任何安全錨固或壓載系統,“廠家寄來的時候只有一個鼓風機和補丁包”,價格比正規產品便宜一半多。

江蘇一位充氣城堡經營者告訴記者,雖然他們也不太清楚充氣城堡具體歸哪個部門管理,但是隻要賺錢就管不了那麼多。“擺起來生意還是很好的,三個小時就賺了三百塊錢。我們這邊好像沒人管的。”

律師:廠家有義務警示風險

標準缺失導致執法難

充氣城堡發生事故,廠家和經營者如何擔責?

中消協律師團律師李斌表示,如果廠家生產的充氣城堡產品本身存在缺陷,或者雖然質量合格、沒有不合理的危險,但是沒有充分警示説明正確使用的方法,如何防範危險發生,就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而經營者,也要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

李斌:如果經營者沒有履行進貨查驗、正確安裝使用、定期維護保養相關義務,造成在大風天氣發生掀翻、孩子死亡受傷的事件,那他就要承擔侵權責任,這種情況下不能認定這些風是不可抗力的。

根據《特種設備目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遊樂場內大家熟悉的飛行塔、摩天輪等都屬於大型特種設備,需要接受定期強制檢驗。雖然有些充氣城堡的體積較大,但在法律層面尚不屬於“大型遊樂設施”的範疇。李斌指出,相關領域立法空白或標準缺失給監管部門帶來了執法依據不足的尷尬。

李斌:對於不屬於特種設備、沒有辦法納到嚴格監管範圍的一些充氣城堡,如果質量、高度、體積達到了或接近於能夠納入到特種設備監管範圍內,那其實應當參照特種設備進行管理,包括登記註冊事先審查、定期檢驗、事中督促等。如果達到一定年限,就應該強制報廢。

李斌律師補充道,《充氣式遊樂設施安全規範》屬於推薦性國標,並非強制施行。他建議儘快將相關標準規定上升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原題為《又是它!充氣城堡為何一再“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