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豹汽車被限制高消費,曾被“限高”38次

  樂居財經  11月9日,湖南獵豹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獵豹汽車”)被限制高消費,關聯對象為劉康林,該案案號為(2021)浙0702執4550號,限消令對象為獵豹汽車,申請人為浙江金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所屬案件為浙江金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獵豹汽車廣告合同糾紛的案件,該案於8月11日立案。

  據樂居財經瞭解,浙江金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10月31日,法定代表人為葉軍培,註冊資本為5000萬元。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廣告製作、數字內容製作服務(不含出版發行)等。該公司由金華日報報業傳媒中心持股100%。

  獵豹汽車成立於2013年8月29日,註冊資本為20億元,法定代表人為劉康林,經營範圍包含汽車整車製造、銷售、汽車零部件及配件製造等。該公司最大股東是長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為39%。

  據悉,獵豹汽車有對外投資企業10家,包括湖南長豐獵豹汽車有限公司等。此外,公司有司法案件528起,其中86.36%為被告身份。獵豹汽車有被執行人記錄15條,被執行總金額約7332.48萬元;歷史被執行人165次,歷史被執行總金額約17.23億元。該公司有限制高消費記錄38條。

  (責編:王敏)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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