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税務總局:既要防逃税也要避免影響正常經營
中新社北京3月29日電 (記者 趙建華)2018年8月以來,中國國家税務總局聯合公安部、海關總署、中國人民銀行組織開展打擊虛開騙税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假企業”虛開發票、“假出口”騙取退税、“假申報”騙取税費優惠(下稱“三假”)等違法犯罪行為。
據國家税務總局總審計師饒立新29日介紹,截至今年2月底,累計查處“三假”企業36萬户,挽回税款損失875億元(人民幣,下同),挽回出口退税損失292億元;配合公安機關對2萬餘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另有4863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税收徵管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要精準有效打擊“假企業”虛開發票、“假出口”騙取退税、“假申報”騙取税費優惠等行為,保障國家税收安全。充分發揮税收大數據作用,依託税務網絡可信身份體系對發票開具、使用等進行全環節即時驗證和監控,實現對虛開騙税等違法犯罪行為懲處從事後打擊向事前事中精準防範轉變。對重大涉税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從嚴查處曝光並按照有關規定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平台。
29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饒立新介紹説,税務機關將推進對納税人繳費人行為的自動分析,根據風險分析結果,實現“無風險不打擾、低風險預提醒、中高風險嚴監控”。既要防範逃避税,又要避免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
《意見》還提出,在税務執法領域研究推廣“首違不罰”清單制度;不斷完善税務執法及税費服務相關工作規範,持續健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
同一場發佈會上,據國家税務總局總經濟師王道樹介紹,近日將公佈第一批全國統一税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涉税事項清單。其中包括,納税人未按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納税人未按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等。第一批清單將於4月1日起正式施行,後續還將發佈其他“首違不罰”涉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