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誤發場內代碼,冷門基金被跟風買入接近漲停,盈米基金髮文致歉
紅星資本局5月11日消息,5月10日,場內基金出現一隻異動品種,醫療基金LOF(162412.SZ)午後被拉漲至9.69%附近,與當日市場主流趨勢大相徑庭;1.8億的流通盤被如此拉昇,在LOF基金場內交易中也不常出現。
紅星資本局瞭解到,此次異動源於消息面:10日午後,“長贏指數投資”公眾號發佈的一則“發車”文章出現“烏龍指”,由於文章標註了場內基金的代碼,引發投資者“抄作業”買入場內基金醫療基金LOF。
據瞭解,該公眾號的負責人為基金投顧大V“ETF拯救世界”(現今活躍的微博賬號為“二級市場撿辣雞冠軍”),該投顧大V已入職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龍頭盈米基金。
當日晚間,盈米基金旗下且慢平台在“且慢管家”公眾號發佈致歉聲明稱,目前提供的基金投顧服務僅針對場外公募基金投資,提醒大家不要根據場外投資建議在場內進行交易。
投顧大V“烏龍指”
投資者跟風買場內
5月10日午後,場內基金醫療基金LOF價格突然拉昇,逼近漲停。13時40分達到當日最大漲幅9.69%,14時41分漲幅回落至4.91%。(注:場內基金,是指像股票一樣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投資基金;場外基金則是指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銀行、證券公司、第三方理財平台或基金公司直銷平台交易的基金。)
對此,當天收盤前,投顧大V在其微博賬號“二級市場撿辣雞冠軍”連發了三條微博。先是呼籲“不要買場內。”緊接着,是對其負責的“長贏指數投資”公眾號當天13時32分發表的“發車內容”中的失誤道歉。
據瞭解,“發車內容”列出了5月ETF計劃,稱150/S計劃各買入一份。其中提到,“買入一份華寶醫療ETF聯接A(場內162412;場外162412)。”5月10日下午,紅星資本局再點進“長贏指數投資”,發現該篇文章已刪除。
該大V稱“本來不應該有場內品種,小助理自作主張寫上了場內,我也沒有盡到審查責任”。還解釋,“自己從未在場內買入過這個品種。”且“小助理他們也表示沒有在場內買入。加場內(代碼)完全是因為他們金融知識不過關以及文字理解能力差。”
↑截圖自微博
截至10日收盤,醫療基金LOF漲幅收至6.07%,換手率為6.64%。該只LOF當日成交量11.95萬手,日成交額達到993萬元。此前,該LOF日成交額約在50萬元至150萬元。
Wind數據顯示,該只LOF在場外的基金是華寶醫療ETF聯接A,成立於2015年5月21日。基金管理人為華寶基金,基金經理是胡潔,截至今年3月31日,資產規模為40.39億元。
官方平台發文致歉
該LOF價格曲線迴歸平穩
市場認為,是投顧大V發佈的文章,導致了該LOF當天的罕見拉昇。
10日晚間,盈米基金旗下“且慢管家”官方公眾號發佈致歉聲明並附上《主理人對本次事件的説明》。
且慢平台表示“我們目前提供的基金投顧服務僅針對場外公募基金投資,在此也提醒大家後續不要根據場外投資建議在場內進行交易。”還稱,“這次的事件説明我們的管理和服務還存在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我們將持續努力,為大家提供更好的投顧服務,真心感謝大家的監督和批評指正。”
↑截圖自“且慢管家”公眾號
該投顧大V則在《主理人對本次事件的説明》表示,“在且慢平台跟投長贏計劃的基金投資,會按照基金公司統一公佈的基金淨值成交,不受場內價格波動的影響。”並再次道歉,“向所有跟投的朋友、且慢,以及所有關心我的朋友説句對不起。我會盡全力彌補因為自己的過失造成的不良影響。”
5月11日,紅星資本局發現,該投顧大V發微博稱,“未來一段時間會抽時間思考和處理一些事情,所以發微博頻率會降低,朋友們不必擔心。”
截至5月11日收盤,醫療基金LOF的價格曲線迴歸平穩。日成交量為4.1萬份,日成交額為324.9萬元,振幅為1.95%。
基金投顧推薦產品需注意合規問題
紅星資本局瞭解到,場內基金二級市場交易類似於股票交易,根據供求關係以實時價格撮合交易,價格在交易日的不同交易時間是不同的。常見的場內基金有封閉式基金、LOF基金、ETF基金和分級基金等。
按照中國證監會機構部在2019年發佈的《關於做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於基金投顧業務的開展有做明確規定。
《通知》規定,基金投資顧問試點機構從事基金投資顧問業務,可以接受客户委託,按照協議約定向其提供基金投資組合策略建議,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基金投資組合策略建議的標的應當為公募基金產品或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同類產品。
“場內ETF不屬於上述規定的標的。這次該大V推薦LOF的場內,就和ETF一個性質,違規了。”某位不願具名的基金投顧接受紅星資本局採訪時指出,當時監管不考慮放開場內ETF,估計就是擔心價格衝擊,尤其是對於那些成交量非常小的ETF產品。
另一位基金投顧告訴紅星資本局,“一般來説,基金投顧是不能推薦場內產品,在盤中發文章註明買入場內基金的代碼,會有散户因為相信投顧的投資能力,跟風買入。”
“就像股票一樣,就擔心大量資金突然湧入,有人趁機賣出。若有的散户在最高點買入,可能會面臨損失。”不過,這位基金投顧認為,“這名大V應該沒有主觀違規的意思。”
律師觀點:投資者可根據自身情況提起相關的民事賠償
此次事件,該投顧大V是否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毛偉律師分析,該投顧大V也許會在其所任職的機構內部受到處分,具體要看機構內部的規定,他需要承擔的是內部責任。“我認為,這個事情確實是一個失誤,審稿不嚴謹,對市場交易有影響。”但毛偉表示,從目前造成的影響來看,很難去分析其需要負哪些法律上的責任。
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董毅智律師表示,該投顧大V具體需要負哪些法律責任,要看監管部門的調查和最後的定性,可能會有正式的處罰出台,但這需要一定的時間。
此外,董毅智表示,該事件本身可能給一些投資者造成了損失,這些投資者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起相關的民事賠償。但也要具體看,該事件與投資者的損失之間有多少因果關係,包括要計算損失的額度等。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盧月佳
編輯 肖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