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罰56.7億後北八道再加3億刑事罰單 林慶豐判八年六個月
海報新聞記者 於明效 上海報道
10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北八道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八道集團)、被告人林慶豐等8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其中對被告人公雪採用網絡視頻方式宣判),對北八道集團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億元;對林慶豐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千萬元;對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七個月,並處一百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罰金。
記者瞭解到,2018年3月14日,證監會召開稽查執法發佈會,披露三起典型違法違規案。其中,北八道集團有限公司操縱次新股獲利擬被罰56.7億元,這一罰單金額創下證監會當時最高罰單紀錄。
披露顯示,北八道集團利用300多個股票賬户、100多台電腦、10多位操盤手同時交易,使用鉅額槓桿資金,通過操縱次新股張家港行、江陰銀行、和勝股份等,累計獲利9.45億元。在證監會調查過程中,北八道集團高管及相關人員拒不配合調查,財會人員為銷燬證據甚至抓傷證監會調查人員。
2018年4月9日,中國證監會正式作出被訴處罰決定。北八道公司不服被訴處罰決定,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中國證監會經審查,決定維持被訴處罰決定。
其後,北八道集團不服被訴處罰決定,曾向法院多次訴訟,均被一一駁回。
2019年8月8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19)滬03破57號民事裁定書顯示,北八道以嚴重資不抵債,無力履行債務為由向法院申請進行破產清算。
2021年4月7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告稱,截至2019年8月8日,北八道公司資產總額為人民幣14456.27元,負債總額為5982368311.5元,所有者權益為-5982353855.23元,已資不抵債,裁定宣告北八道集團有限公司破產
上海一中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林慶豐系北八道集團實際控制人。據《2014美高梅-胡潤中國遊艇行業報告》顯示,林慶豐名下擁有一艘價值約為3600萬元的私人定製遊艇“法拉帝800”,領先張朝陽、李彥宏、楊受成、許家印等,排名第13位。
2016年下半年起,林慶豐為在證券市場取得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對外聯絡被告人張丁海等配資中介人員,以1:3至1:10的配資比例,獲取鉅額資金及大量證券賬户。其中,張丁海向北八道集團違規提供資金10.98億餘元,他人證券賬户119個。
林慶豐集中上述配資資金和他人證券賬户,連同北八道集團部分自有資金及實控證券賬户,安排北八道集團及集團下屬廈門六湖遊艇俱樂部有限公司員工被告人蔡詠東、黃輝匡等為骨幹的交易團隊,在廈門、上海、昆明等地,使用上百台電腦及未實名登記的無線網卡等設備,連續買賣股票或在自己實際控制賬户之間買賣股票,影響股票交易價格與交易量。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團使用333個證券賬户,持有“江陰銀行”的流通股份數量達到該證券的同期實際流通股份總量30%以上,連續33個交易日對“江陰銀行”的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集團控制的賬户組非法獲利3.01億餘元。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單位北八道集團及被告人林慶豐等7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夥同配資中介人員張丁海,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操縱證券市場,影響證券交易價格與交易量,其行為均已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罪,且屬情節特別嚴重。綜合全案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10月27日,上海一中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