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因開展扶貧小額信貸業務中搭售保險產品,和田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遭罰五十萬元

由 閻桂榮 發佈於 財經

11月9日,銀保監會官網發佈一則行政處罰決定顯示,和田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存在開展扶貧小額信貸業務中搭售保險產品的違法違規事實,遭罰50萬元。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針對和田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此次違法違規事實,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該機構作出了罰款人民幣五十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行兩名相關責任人均被處以警告,並罰款人民幣五萬元。

作出上述處罰決定的日期均是2020年11月4日。

去年7月份,銀保監會、財政部、央行、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扶貧小額信貸重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據瞭解, 扶貧小額信貸是專門為建檔立卡貧困户獲得發展資金而量身定製的扶貧貸款產品。主要是為貧困户提供5萬元以下、3年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級建立風險補償金的信用貸款。

另外,有業內人士向藍鯨財經表示,近年來,監管層一直持續加大對信貸業務中違規搭售保險產品的監管和處置力度。

今年7月8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佈《關於銀行違規涉企收費案例的通報》,6個違規涉企收費案例被通報,其中涉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大連銀行、北京農商銀行等各地方分支機構。

《通報》指出,近年來銀行機構基本能夠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違規涉企收費問題有所減少。但是,部分銀行及分支機構仍然認識不到位、落實不徹底,提供融資過程中存在強制搭售保險產品、超公示標準收取市場調節價費用、未提供服務而收費等行為。

《通報》要求,各銀行應嚴格加強收費管理和內部控制,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銀行業減費讓利、減輕企業負擔的決策部署。下一步,中國銀保監會將持續規範銀行服務收費,嚴肅治理各類亂收費、推高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