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6月29日電(記者張歡)中國人民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門金融管理局29日發佈聯合公告,決定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並宣佈了這項安排的政策框架。
“跨境理財通”指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粵港澳大灣區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按照購買主體身份可分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在港澳銀行開立投資專户,購買港澳地區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區居民通過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開立投資專户,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
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個人投資活躍,跨境購買低風險的銀行理財產品需求較大。近年來,人民銀行會同香港金管局、澳門金管局等部門,對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雙向理財業務試點做了大量調研和論證,初步形成“跨境理財通”試點方案。“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將有利於滿足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個人自主投資、靈活配置資產的需求,促進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便利化,進一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
“跨境理財通”遵循三地個人理財產品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尊重國際慣例做法。“北向通”和“南向通”業務資金通過賬户一一綁定實現閉環匯劃和封閉管理,使用範圍僅限於購買合資格的投資產品。資金匯劃使用人民幣跨境結算,資金兑換在離岸市場完成。對“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資金流動實行總額度和單個投資者額度管理,總額度通過宏觀審慎係數動態調節。
根據聯合公告,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的正式啓動時間和實施細則將另行規定。香港特區政府公佈,香港金管局會與內地、澳門緊密聯繫推進準備工作,儘早確定啓動時間和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