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達峯行動方案出台 新能源迎來重磅利好
記者 高升
本報訊 日前,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峯行動方案》,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為實現碳達峯奠定堅實基礎。業內機構認為,新能源行業面對巨大的歷史性發展機遇,未來發展空間十分廣闊。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20%左右 2030年達到25%左右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優化取得明顯進展,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費增長得到嚴格控制,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新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於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為實現碳達峯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進一步提高,煤炭消費逐步減少,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峯目標。
實施“碳達峯十大行動” 全面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開發
《方案》指出,將碳達峯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方面,重點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峯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峯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峯行動等“碳達峯十大行動”。
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方面,一是要推進煤炭消費替代和轉型升級。
二是要大力發展新能源。全面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堅持集中式與分佈式並舉,加快建設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加快智能光伏產業創新升級和特色應用,創新“光伏+”模式,推進光伏發電多元佈局。堅持陸海並重,推動風電協調快速發展,完善海上風電產業鏈,鼓勵建設海上風電基地。積極發展太陽能光熱發電,推動建立光熱發電與光伏發電、風電互補調節的風光熱綜合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發電、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和生物天然氣。探索深化地熱能以及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海洋新能源開發利用。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
三是因地制宜開發水電。積極推進水電基地建設,推動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雅礱江中游、黃河上游等已納入規劃、符合生態保護要求的水電項目開工建設,推進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開發,推動小水電綠色發展。推動西南地區水電與風電、太陽能發電協同互補。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探索建立水能資源開發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十四五”、“十五五”期間分別新增水電裝機容量4000萬千瓦左右,西南地區以水電為主的可再生能源體系基本建立。
四是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合理確定核電站佈局和開發時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發展核電,保持平穩建設節奏。
五是合理調控油氣消費。保持石油消費處於合理區間,逐步調整汽油消費規模,大力推進先進生物液體燃料、可持續航空燃料等替代傳統燃油,提升終端燃油產品能效。
六是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構建新能源佔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清潔電力資源大範圍優化配置。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建設堅強智能電網,提升電網安全保障水平。積極發展“新能源+儲能”、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支持分佈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儲能系統。制定新一輪抽水蓄能電站中長期發展規劃,完善促進抽水蓄能發展的政策機制。加快新型儲能示範推廣應用。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左右,省級電網基本具備5%以上的尖峯負荷響應能力。
工業領域:嚴格執行產能置換 嚴控新增產能
工業是產生碳排放的主要領域之一,對全國整體實現碳達峯具有重要影響。工業領域要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峯。
要優化產業結構,加快退出落後產能,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傳統產業綠色低碳改造。
要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峯。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嚴禁新增產能,推進存量優化,淘汰落後產能。推進鋼鐵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併重組,提高行業集中度。優化生產力佈局,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為重點,繼續壓減鋼鐵產能。促進鋼鐵行業結構優化和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進非高爐鍊鐵技術示範,提升廢鋼資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廢鋼電爐工藝。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深挖節能降碳潛力,鼓勵鋼化聯產,探索開展氫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體化等試點示範,推動低品位餘熱供暖發展。
要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峯。鞏固化解電解鋁過剩產能成果,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嚴控新增產能。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提高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應用比重。加快再生有色金屬產業發展,完善廢棄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分選和加工網絡,提高再生有色金屬產量。
要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峯。加強產能置換監管,加快低效產能退出,嚴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
要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峯。優化產能規模和佈局,加大落後產能淘汰力度,有效化解結構性過剩矛盾。嚴格項目准入,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嚴控新增煉油和傳統煤化工生產能力,穩妥有序發展現代煤化工。引導企業轉變用能方式,鼓勵以電力、天然氣等替代煤炭。調整原料結構,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拓展富氫原料進口來源,推動石化化工原料輕質化。到2025年,國內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億噸以內,主要產品產能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
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 推廣鋼結構住宅和光伏發電與建築一體化
加快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城市更新和鄉村振興都要落實綠色低碳要求。
一是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科學確定建設規模,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倡導綠色低碳規劃設計理念,增強城鄉氣候韌性,建設海綿城市。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加快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推廣鋼結構住宅,推動建材循環利用,強化綠色設計和綠色施工管理。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推動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制定建築拆除管理辦法,杜絕大拆大建。建設綠色城鎮、綠色社區。
二是要加快優化建築用能結構。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築一體化應用。積極推動嚴寒、寒冷地區清潔取暖,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加快工業餘熱供暖規模化應用,積極穩妥開展核能供熱示範,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低碳供暖。引導夏熱冬冷地區科學取暖,因地制宜採用清潔高效取暖方式。提高建築終端電氣化水平,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於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築。到2025年,城鎮建築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築、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
積極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應用。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佔比,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推廣電力、氫燃料、液化天然氣動力重型貨運車輛。提升鐵路系統電氣化水平。加快老舊船舶更新改造,發展電動、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深入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因地制宜開展沿海、內河綠色智能船舶示範應用。提升機場運行電動化智能化水平,發展新能源航空器。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週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國家鐵路單位換算週轉量綜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陸路交通運輸石油消費力爭2030年前達到峯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