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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明星之江生物申報科創板,曾IPO未果並被證監會警告

由 哈愛朵 發佈於 財經

原標題:抗疫明星之江生物申報科創板,曾IPO未果並被證監會警告

謝欣

許悦

上交所科創板股票審核系統顯示,在今年新冠疫情中表現亮眼的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月初已向上交所提交科創板IPO申請,並獲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之江生物目前為新三板掛牌企業,此前曾申報上交所主板IPO,但因保薦方東方花旗證券被立案調查而撤回申報,此後遭證監會現場檢查並被處罰。

之江生物專注於分子診斷試劑及儀器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目前已開發400餘種產品,覆蓋了絕大多數國家法定傳染病。公司2017年-2019年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93億元、2.24億元及2.59億元,同期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分別為4471.26萬元、5049.27萬元及4432.47萬元,在2019年出現下降。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開始後,之江生物在1月26日首家獲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註冊證,5月,其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被列入世界衞生組織應急使用清單,可為世界衞生組織成員國和各意向採購方提供採購依據。

而新冠肺炎疫情也極大帶動了之江生物在今年一季度的業績,IPO申報稿顯示,之江生物今年一季度實現銷售收入2.24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母淨利潤9915.78萬元。

2015年12月14日,之江生物公司股票在股轉系統掛牌公開轉讓,本次申報科創板IPO計劃採取“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人民

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的上市標準。

本次之江生物計劃募資13.56億元,所募集資金計劃投向體外診斷試劑生產線升級項目、分子診斷工程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營銷與服務網絡升級項目、產品研發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這並非之江生物首次嘗試IPO,2017年之江生物曾由東方花旗證券輔導籌劃主板上市,不過因為東方花旗證券控股方東方證券同時也是之江生物的主要股東,故東方花旗證券作為保薦機構的業務獨立性存在爭議。而其IPO之路也相當波折,由於股權轉讓、三類股東等問題受到曾被證監會質詢。

此後,東方花旗證券因在擔任粵傳媒財務顧問期間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之江生物也因此被中止IPO審查,隨後主動撤回申報材料。

不過,2019年上半年,之江生物名列其中。2019年7月,證監會發布《關於對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稱發現之江生物在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過程中,存在個人賬户支付工資等費用、未披露控股股東等關聯方與發行人發生資金往來、2016年存在少計費用多計收入、設備管理不善、關聯交易及內部組織結構披露與事實不符等問題。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之江生物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