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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原“被貸款”案追蹤:涉事原行長名下存791萬“個人經營貸”

由 湯生 發佈於 財經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李大偉)河北省張家口市陽原縣發生的多位村民“被貸款”事件有了新進展。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獲悉,涉事的陽原農商行浮圖講支行原行長蔣志湘名下還存有791萬貸款,業務種類顯示為“其他個人經營貸款”。9月16日,陽原農商行方面就此事回應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稱,“系將蔣志湘冒用他人名義貸款整合至其本人名下,有關部門已經成立調查組,正對此事進行調查。”

被貸款事件續:原行長所冒名貸款已整合至其本人名下由其償還,消除被冒名人責任

據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拿到的一份內部資料顯示,這筆791萬的“其他個人經營貸款”顯示發生機構為“陽原農商行浮圖講支行”,發放日期為2019年8月16日,到期日期為2020年8月15日。

而按照《銀監會合作部關於進一步防範非正規金融活動風險傳染的風險提示(銀監合[2014]20號)》文件,銀行嚴禁員工經商、辦企業和參與以營利為目的的各種擔保中介、資金中介等民間借貸活動,對參與非正規金融活動的員工,一經發現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根據事件性質和損失情況給予嚴懲,情節嚴重的應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涉嫌違法的要主動移交司法機關。

9月16日下午,陽原農商行方面通過電話回覆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稱,已關注到此事,有關部門已經成立調查組,正對此事進行調查。

針對“銀行員工蔣志湘貸款的問題”,陽原農商行方面回應稱,“為打擊頂冒名貸款行為,有效防範和化解信貸風險,近幾年,我行根據監管規定和上級要求,對全縣貸款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核查發現,我行浮圖講支行原行長蔣志湘涉嫌以他人名義發放頂冒名貸款。根據規定,我行決定將蔣志湘冒用他人名義貸款整合至其本人名下,消除被借冒名人的責任,並責令其自籌資金歸還他人的冒名貸款。”

陽原農商行浮圖講支行原行長涉嫌刑事犯罪被逮捕、“雙開”

據新京報貝殼財經6月12日報道,河北省張家口市陽原縣發生多名村民“被貸款”事件。低保夫婦王秀梅和愛人陳佔義“被貸款”總計100萬元。同鄉的村民朱全紅夫婦也發現存在“被貸款”和逾期信息,借款金額總計121萬元。這兩對夫婦賬户的管理機構均為陽原縣農村信用聯社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改製為“陽原農商行”)。

報道引發河北省相關部門高度重視,6月13日,陽原縣委宣傳部官方公眾號“網信陽原”發佈回應稱,事件發生後,陽原農商行連夜召開會議,成立專項檢查組,就報道的問題進行核實。經調查,報道中提及“王秀梅和陳佔義夫婦名下借款100萬元”、“朱全紅夫婦名下借款121萬元”問題基本屬實,“徐桂英為陳美霞擔保貸款5萬元”問題屬實。

記者獲悉,2020年6月28日,陽原農商行已經以“涉嫌貸款騙取罪”將該案移送陽原縣公安局,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現蔣志湘已被逮捕。2020年7月2日,蔣志湘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陽原農商行“雙開”,其他相關責任人也被責任追究。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李大偉 編輯 嶽彩周 記者郵箱:lidawei@xjb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