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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森股權收購失敗竟向股東支付800萬違約金,現又被證監會調查,股民可登記索賠

由 許愛花 發佈於 財經

ST步森(002569)2021年12月4日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1120210013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ST步森原名步森服飾,主營業務為“步森”品牌男裝的設計、生產和銷售。屬於服裝家紡行業。據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秦可律師介紹,目前ST步森因何具體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連調查尚不清楚,但無論何種信息披露違法,都是破壞證券市場秩序的行為,不但會造成股價失真,更可能給股民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股民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而遭受損失的,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賠償,目前已有大量股民通過其團隊微yingke187登記索賠。初步判斷凡是在2021年12月4日持有步森服飾股票的股民均有機會獲得賠償。
在本次被證監立案前,據ST步森發佈的《關於對浙江證監局監管問詢函回覆的公告》記載,公司因收購步森集團所持有的諸暨市步森投資有限公司股權失敗,需支付步森集團800萬元違約金。具體情況為,2019年4月26日步森股份與步森集團簽訂《股權收購協議》,收購步森集團持有的諸暨市步森投資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價格9584萬元,首付款3000萬元,但合同簽訂後,步森服飾未按期付款,步森集團向法院提起訴訟。2021年8月20日,諸暨市人民法院判決步森服飾向步森集團支付首付款3000萬元,並支付違約金。2021年9月13日,步森服飾與步森集團達成《和解協議》,約定雙方解除《股權轉讓協議》,步森服飾支付步森集團800萬元違約金,如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付清上述違約金,則加付400萬利息。至此,步森服飾僅僅簽訂了一紙協議,便成功向股東步森集團轉移了至少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