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開展銀行函證試點工作

中新財經1月30日電 30日,財政部官網發佈通知,財政部、人民銀行、國資委、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在部分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銀行函證試點工作,提出積極推進銀行函證業務的規範化、集約化、數字化。

通知指出,推動落實銀行函證業務規範化,有序推進銀行函證業務集約化。試點會計師事務所、試點銀行應分別整合內部函證申請和回函業務,集中開展銀行函證工作,保障函證質量,防範舞弊風險。

通知還提出,積極探索銀行函證業務數字化。利用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推進函證數字化轉型工作,加快銀行函證數字平台建設,提升函證工作效率效果。

具備電子化回函條件的試點銀行應在試點上市公司對銀行函證授權確認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回函。電子化回函與紙質回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證明力。對於14個徵詢項目中電子回函未覆蓋的項目,試點銀行應提供該項目的紙質回函且不額外收取費用(電子回函與紙質回函合計收取一份費用)。

對已實現電子化回函的試點銀行,試點會計師事務所應採取電子化方式開展函證業務。會計師事務所應按照審計檔案相關規定妥善保存電子回函。

試點上市公司應積極支持銀行函證工作,加強與開户行協調,保障和配合開户行做好集中回函、電子化回函工作。對會計師事務所發出的電子函證請求,上市公司應及時(一般應於收到請求3個工作日內)予以授權確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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