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蘭德公司文章:西方對“一帶一路”批評站不住腳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財經

美國蘭德公司網站5月13日發表題為《揭開“一帶一路”倡議的神秘面紗》的文章稱,“一帶一路”倡議是由中國構思並在100多個國家實施的一項全球基礎設施計劃。自2013年“一帶一路”倡議啓動以來,中國已在參與國直接投資900多億美元。這使“一帶一路”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融資倡議。“一帶一路”倡議參與國的金融邏輯很簡單。儘管發達國家擁有大量廉價資本,但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無法獲得這些資本,因此它們的基礎設施極度匱乏。文章概括了“一帶一路”倡議融資的四大特點,並澄清了八大誤解。現將文章內容摘編如下:

融資四大特點

“一帶一路”倡議有着不同於傳統發展籌資倡議的四個特點:

首先,“一帶一路”項目的規模大大擴大了夥伴國的基礎設施能力。比方説,如果一個新項目僅使一國的發電能力增加5%,就不大可能對全國範圍產生重大影響。如果由於“一帶一路”倡議,夥伴國將其國內能源產能提高100%,這意味着什麼?這可能對全國的電價和電力供應產生重大影響。並可能對國內的生產要素價格(勞動力和資本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其次,在很多國家,“一帶一路”倡議正在作為組合項目來實施,重點是基礎設施。雖然組合方式並不少見,但在基礎設施底子薄弱的窮國,這種組合方式還沒有得到大規模嘗試。

第三,“一帶一路”倡議的基礎設施項目促進了夥伴國的國內和全球聯繫——先是在當地,然後是與中國,然後是與世界。連通性可以改變一個國家。例如,將夥伴國的液化天然氣等原材料與中國客户相連的管道項目,由於節省了資源運輸成本,可能會使生產國從貿易逆差國變成貿易順差國。或者,當高鐵系統將夥伴國與中國更緊密地連接起來時,本地供應鏈可以全球化。

第四,“一帶一路”項目主要由國有企業實施。這有別於外國援助項目較為常見的做法,即主權貸款機構直接或通過擔保提供資金,而項目則由私營企業實施。在“一帶一路”倡議中,融資部分主要由政府提供,但項目的實施是由國有企業承擔的,而且往往是獨家承擔。這一特點的言外之意是,與其他國家援助的項目相比,“一帶一路”倡議下的對外援助可能與中國的外交政策聯繫更加緊密。

澄清八大誤解

有別於傳統援助和投資計劃的四個特點正是造成“一帶一路”項目影響的原因。

儘管“一帶一路”計劃建立在各國需求的基礎上,但它一直受到西方批評。這些批評並不是針對建設基礎設施這一目標,相反,批評集中在項目的選擇、資金、成本以及項目之外的影響。

我們列出的所謂“批評”意見,可能源自“一帶一路”四個關鍵特徵中的一個或者多個。

1.夥伴國對中國的經濟依賴。一些批評者認為,夥伴國通過“一帶一路”倡議與中國發展貿易聯繫,可能會在貿易方面變得依賴中國。中國在“一帶一路”倡議文件及其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所闡述的官方立場是,中國致力於自由貿易。對華貿易的比重上升本身並不意味着對中國的依賴。

2.地區和全球商業利益對中國有利。如前所述,“一帶一路”倡議的批評者指出,中國可以從“一帶一路”倡議中獲得大量好處。這些好處可能包括人民幣國際化、項目流向中國的銀行和企業,以及以中國為中心的地區基礎設施網絡的發展。這些都是幾乎所有外國投資項目的典型野心,沒有特別的理由唯獨批評中國。

3.對可持續發展目標關注不夠。“一帶一路”倡議的規模之大及其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全套做法可能會導致對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忽視。中國已正式承諾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這不僅是“一帶一路”倡議內涵的一部分,而且它還通過與聯合國的合作關係,專注於解決可持續發展問題。

4.項目缺乏經濟性。如果領導人選擇投資回報率低、融資成本高、施工質量差的項目,那麼這些項目是行不通的。要評估“一帶一路”倡議是否實施了賠本的項目,可以將“一帶一路”倡議的項目成本和施工質量與最佳方案進行比較,並可以評估融資條件以及銀行和企業使用專項撥款的情況。

5.債務陷阱貸款。批評者指出,“一帶一路”倡議項目向夥伴國提供的資金總額太大,令夥伴國的債務水平達到不可持續的狀態。中國已尋求借鑑世界銀行的借貸方式,制定一套債務可持續性框架來解決這一問題。

6.對守則問題重視不夠。批評者認為,“一帶一路”倡議助長了腐敗,並無視相關項目的管理標準。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中國為“一帶一路”項目制定了政策協調框架。

7.非商業動機。“一帶一路”倡議可能是使夥伴國受到中國影響的一種方式。這種影響很難衡量,但這是所有對外援助的共同動機,因此沒有特別的理由唯獨批評中國。

8.改變項目原有用途。一些批評者認為,“一帶一路”項目可能會違背東道國的意願,被轉用於軍事目的。這種潛在的“濫用”行為至今缺乏證據。

“一帶一路”倡議已成為中國外交政策的基石,尤其是中國政府對該倡議的鉅額融資承諾。中國已經同100多個國家簽署了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表明全世界對“一帶一路”倡議持歡迎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