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一年,公募債基、分級基金整改今年底完成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財經

7月31日,央行發佈,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資管新規過渡期2020年底結束。考慮到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金融帶來的衝擊,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規範轉型面臨較大壓力。為平穩推動資管新規實施和資管業務規範轉型,經國務院同意,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部門審慎研究決定,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

過渡期內按季監測實施

“延長過渡期1年,更多期限較長的存量資產可自然到期,有助於避免存量資產集中處置對金融機構帶來的壓力。”央行稱,此次過渡期延長不涉及資管新規相關監管標準的變動和調整,並不意味着資管業務改革方向出現變化。

過渡期延長為做好過渡期存量資管業務整改:

一是壓實金融機構主體責任。金融機構鎖定待整改存量資產,自主調整整改計劃,編制整改資產台賬,實行清單制管理,過渡期內按季監測實施。

二是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或整改雖延至2021年底,但進度快於計劃的金融機構,在監管評級、宏觀審慎評估、資本補充工具發行和開展創新業務等方面給予適當激勵。否則,除在監管評級、宏觀審慎評估、開展創新業務等方面採取懲罰措施外,視情采取監管談話、監管通報、下發監管函、暫停開展業務、提高存款保險費率等措施。對個別機構弄虛作假或選擇性落實相關要求等,監管部門將採取監管處罰措施。

三是強化監管協調,推動政策實施。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建立資管業務整改工作聯絡協調機制,加強政策統籌協調,為整改工作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銀行理財投資的存量股票避免單純賣出

為穩妥推進資管業務整改規範,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提出了“過渡期適當延長+個案處理”的政策安排。

對2021年底前仍難以完全整改到位的個別金融機構,説明原因並經金融管理部門同意後,進行個案處理,列明處置明細方案,逐月監測實施,並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

同時健全存量資產處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勵採取新產品承接、市場化轉讓、合同變更、回表等多種方式有序處置存量資產。允許類信貸資產在符合信貸條件的情況下回表,並適當提高監管容忍度。已違約的類信貸資產回表後,可通過核銷、批量轉讓等方式處置。鼓勵通過市場化轉讓等多種方式處置股權類資產。穩妥處置銀行理財投資的存量股票資產,避免以單純賣出的方式進行整改。優化銀行資本補充工具發行環境,進一步增強金融機構資本實力。推進金融市場發展,提升新產品接續能力,引導資管行業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資金。

公募債基、分級基金整改不延期

當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答記者問指出,《資管新規》發佈以來,證監會督促指導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嚴格落實新規要求,自主制定整改計劃,有序推進規範整改,目前進展總體順利。

《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範性文件、《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適用操作指引》過渡期同步延長至2021年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結合新的過渡期安排,制定私募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產品的整改計劃,分步穩妥有序實施,按期完成。

同時,根據實際規範進度及風險狀況,公募理財債券基金、公募分級基金的規範整改不延期。公募理財債券基金規範主要涉及合同變更安排,目前絕大部分已完成規範整改,剩餘部分繼續按照《關於規範理財債券基金業務的通知》2020年底前完成規範。公募分級基金繼續在2020年底前完成規範整改。

證監會將進一步完善監管政策、優化監管服務,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迴歸業務本源,提升投研和創新能力,推動資管業務規範健康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和居民財富管理需求。

來源:周到

【來源:周到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