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數字貨幣與電子支付究竟有何不同

由 童豔紅 發佈於 財經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表示法定數字貨幣封閉試點順利啓動,下半年將積極穩妥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研發,中國工商銀行等“四大行”也正在大規模內測央行數字貨幣App,各家銀行此前數月正在就落地場景等進行測試。央行數字貨幣和我們常用的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等電子支付有什麼本質區別呢?數字貨幣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什麼樣的變化呢?我們可從價值支撐、技術維度、實現和應用場景4個方面,瞭解央行數字貨幣的本質內涵。

首先,央行數字貨幣從價值維度來説是信用貨幣。一方面,央行數字貨幣是人民幣發展到數字經濟時代的新形態,順應了數字經濟潮流。另一方面,央行數字貨幣仍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發行的債務,以國家信用為價值支撐,具有無限法償性。與實物法幣如紙鈔或硬幣相比,央行數字法幣變的是技術形態,不變的是價值內涵。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等電子支付工具在結算時,大多用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從理論上講,商業銀行都可能會破產。當然,電子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以後,情況有所變化。此外,當前一些電子支付機構和平台會設置支付壁壘,比如只支持微信或者支付寶,但對央行數字貨幣來説,只要是能使用電子支付的地方,就必須接受央行數字貨幣。總體來説,微信和支付寶等在法律地位、安全性上,沒有達到與紙鈔、央行數字貨幣同樣的水平。

其次,央行數字貨幣從技術維度來説使用了加密技術。公眾最關心的是貨幣安全性、隱私性和便利性,加密技術是法定數字貨幣實現安全性、隱私性和便利性的關鍵要素。

從安全性來説,央行數字貨幣將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安全性,運用加密技術保證交易過程中端到端的安全,防止被竊取、篡改、冒充,具有無限法償性。與之相比,互聯網支付是基於銀行賬户的電子支付,難以避免挪用客户備付金、泄露客户信息、虛假交易等問題。

從隱私性來説,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像紙幣和硬幣一樣易於流通,交易信息和個人隱私不會泄露給其他第三方,只對中央銀行披露,實現“匿名可控”。傳統的銀行卡和互聯網支付等,都基於賬户緊耦合模式,無法完全滿足公眾對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務的需求。央行數字貨幣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在為用户提供不同於傳統電子支付的點對點支付體驗的同時,通過隱私保護技術確保用户數據安全,避免敏感信息泄露。

從便利性説,央行數字貨幣只需下載數字錢包就可使用,不需要申請銀行賬户,且小額場景不需要網絡就能支付,支持“雙離線支付”,也就是指收支雙方都離線時,也能進行支付。只要手機有電,哪怕整個網絡都斷了也可以實現支付。在極端情況下,比如地震中通信都斷了,央行數字貨幣也能支付。此外,由加密技術等多種技術保障,央行數字貨幣的流通和防偽成本也大大降低,減少了過去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

再次,央行數字貨幣從實現維度來説是算法貨幣。央行數字貨幣出現,讓我們可以運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算法對貨幣的發行、流通、貯藏等進行深度分析,瞭解貨幣運營規律,為貨幣政策宏觀審慎監管等干預需求提供數據支持。從這個角度,央行數字貨幣未來的發行將受算法影響。從另一個維度看,在數字貨幣的實現上採用了多種加密算法來保障安全可信,所以央行數字貨幣是當之無愧的算法貨幣。

最後,央行數字貨幣從應用場景來説有望成為智能貨幣。貨幣形式的數字化,將有利於增加貨幣的可追蹤性和可編程性,也有望讓貨幣政策執行變得更加智能。貨幣的可編程性有非常大的想象空間,我們可以暢想未來的公益捐款,捐出的錢可以指定學校,這些錢在中間過程中不可能被挪用。一旦挪用了,其他機構是不會接收的。因此,央行數字貨幣還可廣泛用於精準扶貧和財政撥款。

當然,正如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範一飛所説,當前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即承擔了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等職能,央行數字貨幣也不應承擔除貨幣應有的4個職能之外的其他社會與行政職能。雖然數字貨幣的可編程性有很大的想象空間,但在現實應用前還需漫長探索積累。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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