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父親遺產繼承事宜,
陳先生奔波數月,屢屢碰壁,
直到他來到了上海寶山公證處
近日,寶山公證處收到了一封求助信。求助人陳先生表示父親過世後留下了一套房產,但當辦理繼承手續時,大家發現房產證上的名字和父親實際名字不一致,父親身份證上姓名為“陳王某”,而房產證上登記的為“陳玉某”,此外由於父親生前並不在意自己名字的對錯,導致其他一些證件材料上出現了有的是“陳王某”,有的則是“陳玉某”這一情況。
由於陳先生沒有相應的材料能夠直接證明這兩個名字是同一個人,此外陳先生一家經歷多次搬遷,歲月久遠,許多材料的原始記錄也難以提供,因此在過去的幾個月內,陳先生多地奔波後也未能解決問題。
接到陳先生的求助後,寶山公證處十分重視,處領導與業務骨幹們第一時間召開業務討論會研究探討。
雖然陳先生目前提供的申請材料無法滿足繼承公證案件的受理條件,並且也無法確定本處後續是否能調查到有用的證明材料,但本着“想人所想,急人所急,特事特辦解民憂”原則,會議還是初步明確瞭解決問題方案並指派公證員王濤辦理此案。
根據工作方案,在進一步向當事人詳細瞭解清楚情況後,王濤首先前往房產交易中心調取了該套房產的內檔材料,其中一份《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中顯示,買方登記為“陳玉某”。
再經仔細調查,原來當年買房時,陳先生父親使用的還是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身份證的背景花紋正好有一小點在“王”字右下方,此外陳先生父親在籤購房合同時,簽名時的連筆習慣又把“王”字籤的像“玉”字,最終導致房產證上的名字成了“陳玉某”。
為進一步查明核實情況,王濤與助理又隨後分別前往疾控中心、社保中心、陳先生家因户籍變遷涉及到的多個派出所以及陳先生父親和母親人事檔案存放地調取材料。
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根據多方信息記載的相互佐證,以及居民身份證號碼的唯一性原則,基本確定了陳先生的父親名字為“陳王某”。做完上述一系列調查工作後,王濤公證員經向處領導請示後成功受理了該繼承公證案件。
隨後,陳先生一家來到公證處,提交申請材料及相關情況説明後,很快便辦理好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目前,陳先生持這份公證書已經辦完房產過户事宜。
隨着法治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現如今在日常生活中,越來越多的場合或文件材料需要本人簽名確認,特別涉及重大財產處分事宜的,簽名時更要慎之又慎,往往差之毫釐,謬以千里,一個錯別字就是一個大漏洞。
因此,寶山公證處在此提醒大家,您姓名的對錯必須要在意,簽名時也一定要仔細,千萬不要讓一個小“點”成為一大難“點”。
來源:寶山區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