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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深化税收徵管改革的意見》落實建設服務型政府要求,不僅專門對大力推行優質高效智能税費服務作出部署,而且強調寓執法、監管於服務之中,把服務理念有機融入税收徵管各個環節。
□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蔡巖紅
到2022年,在税務執法規範性、税費服務便捷性、税務監管精準性上取得重要進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要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的税務執法新體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徵管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強大的智慧税務,形成國內一流的智能化行政應用系統,全方位提高税務執法、服務、監管能力。
3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税收徵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並給出了改革的時間表及路線圖。近日,國家税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意見》進行了解讀,並對深入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進一步深化税收徵管改革作出部署。
推動税收工作實現四大突破
國家税務總局副局長任榮發介紹説,《意見》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十四五”時期税收徵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為“十四五”時期高質量推進新發展階段税收現代化確立了總體規劃,必將成為發揮税收在國家治理中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推動高質量發展、服務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本遵循。
“此次出台的《意見》將推動税收工作實現四方面的突破。”任榮發説,税收徵管從合作、合併到合成的突破。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税收徵管方面經歷三次大的變革。2015年中辦、國辦印發的《深化國税、地税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的是國税地税“合作”;2018年中辦、國辦印發的《國税地税徵管體制改革方案》實施的是國税地税“合併”;這次中辦、國辦印發的《意見》將推動税收徵管第三次變革,其特徵可概括為“合成”,是執法、服務、監管的系統優化,是業務流程、制度規範、信息技術、數據要素、崗責體系的一體化融合升級。
税收服務、執法和監管深度融合的突破。《意見》落實建設服務型政府要求,不僅專門對大力推行優質高效智能税費服務作出部署,而且強調寓執法、監管於服務之中,把服務理念有機融入税收徵管各個環節。比如,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提高執法的精確度,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税收治理實現數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意見》明確,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以税收大數據為驅動力,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應用效能的智慧税務,全面推進税收徵管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
税收改革創新從漸進式到體系性集成的突破。《意見》強調,推動税務執法、服務、監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變革,並提出了一系列開拓性的改革舉措。如到2023年,基本建成“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要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的税務執法新體系,實現從經驗式執法向科學精確執法轉變;基本建成“線下服務無死角、線上服務不打烊、定製服務廣覆蓋”的税費服務新體系,實現從無差別服務向精細化、智能化、個性化服務轉變;基本建成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風險”監管為基礎的税務監管新體系,實現從“以票管税”向“以數治税”精準監管的轉變。
持續提升辦税繳費服務質效
税務部門是與人民羣眾打交道最多、頻度最高、聯繫最緊密的公共服務窗口單位,直接服務幾千萬企業納税人、數億自然人納税人和十億多繳費人,離市場主體最近,為老百姓服務最直接。
“服務納税人繳費人永遠在路上。”國家税務總局納税服務司司長韓國榮説,按照《意見》部署,税務部門將持續提升辦税繳費服務質效,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費服務新體系。這一新體系有四方面特點:一是需求響應更加及時。健全需求收集、分析、響應、反饋機制,切實滿足納税人繳費人税費服務訴求。二是服務更加智能化個性化。全面提升12366税費服務平台功能,2022年基本實現全國諮詢“一線通答”。同時運用税收大數據智能分析識別納税人繳費人的實際體驗、個性需求等,提供個性化服務。三是税收營商環境更加優化。繼續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大力推進税費種綜合申報,依法簡併部分税種徵期,逐步減少申報次數和時間。四是自然人税費服務體系更加完善,2021年基本實現個人税費事項掌上辦理。
“今年税務部門連續第8年開展‘便民辦税春風行動’,是落實《意見》關於精細服務的重要體現,旨在以税務人的‘用心’,換來税費服務舉措的‘創新’,税收營商環境的‘清新’。”韓國榮説。
據瞭解,為使“春風行動”的惠民舉措更有針對性,税務總局2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需求調查活動,並推出10大類100條具體措施。如廣東、海南、重慶、廈門、山東、深圳等地税務部門第一時間招募了納税人繳費人作為税費服務產品體驗師。目前廣東税務部門在冊體驗師已超2200名,在“智能導辦”主題集中體驗活動中,體驗師提出了改進預約辦税功能等19條意見建議,税務部門第一時間跟進,推進“智能導辦”逐步優化完善。“春風行動”實施以來,100條措施中已有超過20%如期落地,獲得了較好的社會反響。
建設新型監管機制精確執法
精準實施税務監管是營造公平公正税收營商環境的重要措施。税務部門近年來堅決打擊“假企業”“假出口”“假申報”等涉税違法犯罪行為,產生了強大威懾力。此次《意見》強調建設新型監管機制。
對此,國家税務總局總審計師饒立新認為,對違法犯罪者的嚴厲打擊就是對守法者的最好保護。《意見》提出,深入推進精準監管,建設税務監管新體系,在保障國家税收安全的同時,為合法經營企業提供更加公平優質的税收營商環境。一方面,突出精準分類施策,保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實現“無風險不打擾、低風險預提醒、中高風險嚴監控”;另一方面,突出精準依法施治,嚴厲打擊涉税違法犯罪行為,充分發揮税收大數據作用,對發票開具、使用等進行全環節即時驗證和監控,實現對虛開騙税等違法犯罪行為懲處從事後打擊向事前事中精準防範轉變,精準有效打擊涉税違法犯罪行為。
“首違不罰”是各地在税收執法中進行的一個探索,一經推出就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對於這個問題,《意見》作了明確規定和要求,提出要‘精確執法’。”國家税務總局總經濟師王道樹介紹説,在這方面税務部門貫徹落實《意見》,主要從兩方面着手。
一方面,對納税人和繳費人來講,在柔性執法當中顯温度。《意見》要求優化税務執法方式,有效運用説服教育、約談提醒等非強制性的執法方式,堅決防止粗放式、選擇性、一刀切的執法。《意見》還提出要準確把握一般涉税違法與涉税犯罪的界線,做到依法處置、罰當其責。同時,要求在税務執法領域研究推廣“首違不罰”制度。
另一方面,貫徹《意見》提出的推進“精確執法”。對税務人來講,就是在規範執法中顯公正。《意見》就税務部門堅持依法依規徵税收費,堅決防止落實税費優惠政策不到位、徵收“過頭税費”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近年來,税務部門積極開展“首違不罰”探索實踐,在吸收了包括税務部門在內的各個行政機關的實踐經驗基礎上,今年年初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對“首違不罰”作出了明確規定。近日,税務總局公佈了首批包括十項內容在內的全國統一税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涉税事項清單,後續還將繼續發佈其他“首違不罰”涉税事項。
國家税務總局局長王軍要求,全國税務系統要以貫徹落實好《意見》為契機和動力,深入推進税務執法、服務和監管的理念方式手段變革,深入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深入推進新發展階段税收現代化實現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嚴格督查考評,強化激勵問責,將《意見》貫徹實施工作納入督查督辦和績效考評,確保《意見》部署的各項改革工作穩妥推進、卓見成效。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