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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威股份:擬投資鋰電池項目 深交所質疑炒作股價配合減持

由 夏德才 發佈於 財經

京威股份於10月13日收到深交所發出的關注函,就公司前一日發佈的投資鋰電池項目提出多項問詢,並質疑公司是否存在蹭熱點炒作股價以配合股東減持的情形。

同日,公司發佈股東德國威卡威減持股份達到1%的公告。德國威卡威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10月12日,共計減持約1500萬股。

圖1:京威股份股東減持信息看板

另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寧波福爾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龔斌因違規減持公司股份,近期收到北京證監局的行政處罰。

擬投資建設鋰電池項目 深交所質疑是否為炒作股價以配合股東減持?

京威股份主營業務為中高檔汽車零部件的研發、生產、銷售,專為中高檔乘用車提供內外飾件系統的配套研發和相關服務。

從收入結構來看,2021年上半年公司的外飾件產品收入佔比達到77.77%,是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內飾件產品、其他產品和服務分別佔10.87%、11.36%。

今年10月12日,公司公告稱投資建設鋰電池項目。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公司計劃投資建設10GWh鋰電池項目,鋰電池產品將應用於新能源車動力系統和儲能系統。項目擬分期建設,本次投資為一期工程,年產能為2GWh,建設期12個月,項目投資額8億元。項目實施以公司全資子公司秦皇島威卡威作為投資主體,在秦皇島生產基地投資建設完成。

次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發出的關注函。

圖2:深交所對京威股份發出的關注函

由於公司現主營業務為乘用車內外飾配套,深交所要求公司説明鋰電池項目與公司業務的協同性、公司是否具有相關資質、公司是否具備相應的技術及市場研發能力。

另外,公司當前資金也並不充裕。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貨幣資金金額為2.54億元,短期借款金額6.06億元,短期償債壓力較大。對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説明投資建設上述項目的可行性,是否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是否存在因資金籌措不足或者不及時導致上述項目建設延期或取消的風險。

值得關注的是,公司曾於2021年7月15日披露《關於股東股份減持計劃期限屆滿暨未來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監管部門要求公司説明是否存在蹭熱點炒作股價以配合股東減持的情形。

二股東持續減持 其他股東因違規減持被行政處罰

京威股份在2021年7月15日披露的減持計劃顯示,第二大股東德國威卡威計劃自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180天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數量不超過3000萬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通過大宗交易減持數量不超過6000萬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4%。

最新公告顯示,德國威卡威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10月12日,共計減持公司股份1499.999萬股,若按照期間平均股價計算,變現金額近6000萬元。本次減持後其持股數量為28.8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9.2%。

翻閲資料發現,德國威卡威自2019年持續減持京威股份。在上一次的減持計劃期間(2020年12月-2021年7月),已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共計減持公司股份2999.9965萬股,累計變現金額達1.02億元。

公司股價自去年11月大幅下跌後略有回升,但進入今年9月底後股價連續下跌,最低價格達到3.36元/股。公司披露《關於投資建設鋰電池項目的公告》次日,股價一字漲停。截至2021年10月14日收盤,公司股價收於3.78元/股,較9月30日股價漲幅達15%。

圖3:2020年10月以來京威股份股價走勢圖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寧波福爾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龔斌因涉嫌超比例減持未按規定披露、限制轉讓期限內減持京威股份,近期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1]9號)。

2018年9月14日減持行為發生前,福爾達投資、龔斌、龔福根合計持有京威股份已發行股份的15.48%,三者為一致行動人。

2018年9月14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間,福爾達投資、龔斌、龔福根累計減持京威股份比例達到5.57%。然而,福爾達投資、龔斌沒有在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前停止賣出公司股份,直至2020年5月27日通過京威股份對外發布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福爾達投資、龔斌違法減持的股份數為2705萬股,違法減持金額為8016.29萬元。(P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