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年初蹭熱點,秋後被算賬,這家“誤導陳述”的上市公司終被罰

由 老巧雲 發佈於 財經

自3月份因涉嫌誤導性陳述等信披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後,針對雅本化學(證券代碼:300261.SZ)的一紙“預告式”罰單于8月6日落地。究其緣由,禍起公司在年初疫情期間為蹭抗疫熱點,不惜以他人業績充自家門面。最終,公司及其身為直接責任人的數位高管,共同為“誤導陳述”之舉“買單”9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成立於2006年1月13日的雅本化學,以生產精細化工產品為主,主要從事農藥中間體、特種化學品及醫藥中間體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11年9月6日,公司在深交所上市。

年初蹭熱點,深交所一問詢即“改口”

今年2月4日,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衞健委高級別專家組成員李蘭娟團隊宣佈,阿比朵爾及達蘆那韋能有效抑制新冠病毒,引起市場極大關注。聞此,雅本化學開始“不安分”。

幾乎與李蘭娟團隊同步,2月3日、4日,就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易上相關問詢,雅本化學回複稱,子公司上海樸頤化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樸頤化學”)是抗病毒藥阿扎那韋及達蘆那韋關鍵中間體的“主要供應商”。

(圖片來源於攝圖網)

話音剛落,深交所關注函2月5日即至,要求雅本化學結合樸頤化學的實際生產,對達蘆那韋醫藥中間體銷售金額、收入佔比、產量和客户等情況進行詳細説明。對此,雅本化學用數據“説話”,稱樸頤化學生產的應用於達蘆那韋的關鍵中間體產品為手性環氧物,2017年至2019年銷量分別為44噸、70噸、47噸,銷售收入分別為3059.18萬元、5296.34萬元、3193.76萬元,產能均為80噸/年,產能利用率分別為55%、88%、59%。

值得一提的是,有別於向投資者稱,樸頤化學是達蘆那韋關鍵中間體的“主要供應商”,面對深交所問詢,雅本化學改了措辭,稱全球市場上,手性環氧物的供應來自中國的三家公司,樸頤化學是“其中之一”,市場份額約15%—20%。

但“改口”之餘,雅本化學不忘拋出另一“利好”:自2018年起,樸頤化學控股子公司湖州頤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頤輝生物”)採用生物酶催化工藝替代硼氫還原的危險工藝,成功申請專利,並與國內某製藥公司簽署了技術許可和酶製劑的獨家供貨協議。

“公司兩種工藝路線生產的手性環氧物均獲業內普遍認可,目前印度客户有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國內客户有博騰股份、迪賽諾等製藥公司,樸頤化學為多數客户主要供應商。”雅本化學表示,“公司上虞基地和合作工廠正抓緊百噸級以上手性環氧物新產能的環評等立項審批工作,預計2020年下半年陸續投產,該新產能逐步達產後將為公司增加2至3倍產能,產值達1.2億至1.5億元。”

手性環氧物真的那麼“給力”?恐怕不見得。根據雅本化學2019年年報披露數據,去年實現營業總收入166442.38萬元,同比下降7.82%。從業績貢獻來看,手性環氧物3193.76萬元的銷售額,僅佔公司去年總營收1.93%。

然而,隨着雅本化學2月初不斷釋放“利好”,公司股價迅即“起飛”,2月4日至10日累計上漲42.32%。2月5日至10日達成四連板,同期創業板指數累計上漲13.72%,偏離值達28.60個百分點。期間,雅本化學曾於2月7日發佈股價異動公告,不僅聲稱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且再度就樸頤化學生產手性環氧物事項“廣而告之”。

面對此情此景,監管部門“坐不住了”。3月13日,證監會下發《調查通知書》,鑑於雅本化學涉嫌誤導性陳述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應該説,雅本化學被立案不冤。遙想2月初與投資者互動交流時,公司只強調樸頤化學是抗病毒藥阿扎那韋及達蘆那韋關鍵中間體的“主要供應商”,其他信息皆無。直到回覆深交所關注函,才稱“手性環氧物銷售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比例較小,暫時不會對公司業績產生重大影響。”而針對深交所詢問公司在互動易回覆投資者相關信息,是否主動迎合市場熱點、炒作股價,其一概否認。

不僅如此,雅本化學股價連漲,卻未及時提示風險,亦是在深交所問詢後才表態,“如未來國內對生物酶催化的監管政策發生變化,或因國內化工行業環保整治影響公司生產及新建項目,將可能對公司業績形成不利影響。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明顯晚了一步。

坐實誤導陳述,受罰不冤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8月5日,證監會下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揭開了雅本化學年初時對投資者“誤導陳述”的真相。

一方面,雅本化學2017年至2019年銷售或提供達蘆那韋醫藥中間體產品和服務取得收入分別為245.69萬元、483.76萬元、506.13萬元。其中,樸頤化學及其控股子公司頤輝生物取得的收入分別為111.22萬元、351.76萬元和506.13萬元,較雅本化學就深交所2月5日關注函回覆時所稱金額分別少2947.96萬元、4994.58萬元和2687.63萬元。

為何兩者差距如此大?證監會指出,經查,原因系雅本化學披露的銷售收入,將其下游客户江蘇八巨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八巨藥業”)生產銷售的氯醇和BOC環氧物等達盧那韋醫藥中間體,都統計成了自己的收入。換句話説,雅本化學用別人的業績充了自家門面。

另一方面,證監會調查發現,雅本化學、樸頤化學和頤輝生物並未與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等印度客户,以及國內客户迪賽諾直接簽署業務合同和供貨,只是根據樸頤化學與八巨藥業簽訂的協議,由樸頤化學獨家負責與上述客户的談判、報價和成交,八巨藥業按照與這些客户銷售金額的一定比例向樸頤化學支付佣金。而雅本化學披露上述產品的銷量、產能及利用率,是根據八巨藥業的產能和訂單情況估計並倒算出各年度銷量。

證監會指出,“雅本化學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觀、準確、完整地反映涉及達盧那韋醫藥中間體業務的實際情況,誇大了公司該業務的收入、產量、銷量和市場地位,具有較大誤導性。”鑑於其行為涉嫌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信披違法。證監會擬決定,對雅本化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40萬元罰款;對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蔡彤給予警告,並處20萬元罰款;對公司董事、時任董秘王卓穎,以及公司董事、樸頤化學總經理王博給予警告,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

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後,雅本化學8月6日公告稱,公司及全體董監高人向股東及投資者誠摯致歉。公司將全面提高合規管理和內控水平,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

這次領受罰單,雅本化學會不會吸取教訓?目前暫未可知,希望其能言行一致,莫再為“裝飾門面”,拉昇股價而“走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