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被深交所給予公開譴責處分
2020年9月3日晚間,ST浩源發佈了關於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決定及致歉的公告,從中可以看到:公司於2020年9月3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對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
經查明,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2019年3月28日,ST浩源在未履行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的情況下,為實際控制人周舉東間接控制的新疆友邦數貿貿易有限公司開立8,300萬元商業承兑匯票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因新疆友邦到期未能兑付該商業票據,ST浩源銀行賬户6,007萬元存款被法院於2019年11月12日扣劃。2020年2月、3月,新疆友邦陸續歸還所劃扣資金及相應利息。
2019年5月至12月,ST浩源在未履行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的情況下,多次向股東阿克蘇盛威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阿克蘇眾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向實際控制人周舉東控制的新疆東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新疆西部蔚藍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阿克蘇基岩混凝土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嘉禧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轉出資金累計5.37億元,截至目前尚有5.31億元未歸還。
除了上述事項,記者注意到,公司此前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事件進展也備受市場關注。對於被立案調查的具體情況ST浩源在公告中沒有詳細説明,這還需等待證監會後續的調查結果,一旦認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0年4月13日收盤時持有,並在2020年4月14日後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將姓名、聯繫電話與交易記錄發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預徵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索賠條件與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鑑於違規事實及情節,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對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阿克蘇盛威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阿克蘇眾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關聯方新疆友邦數貿貿易有限公司、新疆東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新疆西部蔚藍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阿克蘇基岩混凝土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嘉禧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周舉東,時任董事會秘書兼副總經理韓小鋒,董事兼總經理冷新衞,董事兼副總經理吐爾洪·艾麥爾,財務總監張歌偉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監事胡中友、沈學鋒、薛隼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周舉東給予公開認定3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
據“天眼查APP”顯示,ST浩源的主營業務為天然氣輸配、銷售和入户安裝業務,最終控制人為周舉東 。接下來,對於公司的相關事件進展我們也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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