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億晶光電發佈《關於投資者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其中顯示,截至目前,公司累計收到1333起民事訴訟案件材料,訴訟金額累計人民幣1.25億元。公司已與1180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或本人簽署《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
其中,2020年6月10日至8月12日,公司新增與165名投資者簽署《調解協議》,已支付賠償金額806.53萬元。而在此之前,公司已與821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或本人簽署《和解協議》。據此估算公司已經支付給股民的賠償金額或已超過兩千萬元人民幣。
"在2017年2月3日到2017年4月14日之間買入並在2017年4月15日仍持有或者賣出億晶光電股票投資者可參加索賠。"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表示,本案索賠訴訟時效在2021年4月27日截止,提醒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及時參與、依法索賠。
根據億晶光電披露的一季報,公司2020年一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3.6億,同比下降31.4%;實現歸母淨利潤-5762.8萬,上年同期為-1603.2萬元,虧損幅度擴大。
信披違規受處罰,投資者訴訟時效剩9個月
2018年5月2日,億晶光電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寧波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寧波監管局查明,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間,億晶光電發生三起仲裁事項,累計金額超過億晶光電2015年經審計淨資產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項單筆金額超過億晶光電2015年經審計淨資產的10%,但億晶光電未按規定及時披露。
荀建華在2016年12月27日與深圳市勤誠達集團有限公司簽署框架協議,約定勤誠達集團將受讓荀建華所持佔億晶光電總股本20%的股份,成為億晶光電控股股東;荀建華在2017年1月10日與深圳市勤誠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約定將勤誠達集團在《合作框架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由勤誠達投資享有和承擔。這兩項協議簽署後,億晶光電均未及時披露,也未在其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等公告中披露前述協議相關事項。
寧波監管局決定,對時任億晶光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荀建華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時任億晶光電董事會秘書劉黨旗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對時任億晶光電財務總監孫琛華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對億晶光電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王智斌律師對雷達財經表示,根據這兩項違規,那些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5月25日之間買入並在5月25日收盤時持有億晶光電的受損投資人可以索賠,在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4月14日之間買入並在4月14日收盤時持有億晶光電的受損投資人也可以索賠。
本次索賠預徵集可主張的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税、利息損失等,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王智斌進一步指出,由於本案自2018年5月就已經涉訴,根據訴訟時效3年的規定,本案將於明年5月時效屆滿,算起來僅剩9個月時間,錯過將會失去獲賠機會。
超千名受損投資者獲賠,賠償金額累計超過千萬元
2020年8月12日,億晶光電公告了投資者針對上述違規事項的索賠情況。
公告顯示,截至目前,公司累計收到多名投資者對公司提起的合計1333起民事訴訟案件材料,訴訟金額累計人民幣1.25億元。
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8月12日期間,公司新增收到62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請求金額共計人民幣185.54萬元。
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8月12日期間,公司新增與165 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簽署《調解協議》,根據相關協議,經各方確認:
1、就乙方起訴的民事賠償案件,雙方同意經調解或撤訴結案,並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
2、訴訟費由雙方各擔 50%。
3、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計人民幣806.53萬元;乙方自行領取或授權其代理律師代為領取全部款項。
此外,今年6月10日,億晶光電稱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6月9日,公司新增與11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簽署《調解協議》。根據相關協議,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計人民幣180.27萬元,乙方自行領取或授權其代理律師代為領取全部款項。
今年1月9日,億晶光電披露,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1月8日期間,公司新增與183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簽署《調解協議》,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計人民幣963.17萬元;乙方自行領取或授權其代理律師代為領取全部款項。
而在此之前,公司已與821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或本人簽署《和解協議》。據此估算公司已經支付給股民的賠償金額或超過兩千萬元人民幣。
有律師認為,此前法院確定的調解賠付比率為85%,後續該案適格原告訴訟前景較為樂觀。
截至目前,公司累計與1180 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或本人簽署《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其餘153起案件中100起已撤訴,11起法院已出具一審判決,均駁回原告訴訟請求,42起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值得注意的是,億晶光電除了面臨投資者的索賠,還因產品質量引來了官司。
2019年10月,億晶光電發佈公告稱,一光伏發電項目的業主認為子公司常州億晶供應的光伏組件存在隱裂的質量問題,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常州億晶支付由質量缺陷所造成的損失共計940萬元。
2020年3月10日,億晶光電董秘辦人士對外表示,這起訴訟對公司不會帶來太大困擾,因為這批組件在交貨的時候並沒有問題,隱裂其實是出現在安裝完返廠後。
從判決文書網來看,雖然此案尚未宣判,但此前因原告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經煙台市人民法院裁定,常州億晶750萬元的存款或相應價值的財產被凍結、查封或扣押。
近7年來首次虧損,今年一季度虧損擴大
在被投資者和業主起訴的同時,億晶光電還面臨較大的業績壓力。
4月20日,億晶光電公佈的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全年公司營收35.6億元,同比增加0.25%;歸母淨利潤,由盈轉虧,虧損3億元,同比下降541.7%。這是億晶光電近七年來的首次虧損。
年報顯示,受累於組件價格的下跌,報告期內,公司組件業務的毛利率僅為7.24%,同比減少4.63%。
但從同行可比數據來看,同為光伏組件商的晶澳科技淨利12.5億元,同比增長74%;天合光能淨利7億元,同比增長23%。
有分析認為,在老舊產能的壓力下,億晶光電的品控壓力不容小覷,常州億晶因組件質量問題引起的糾紛給億晶光電敲響了警鐘。
2020年4月30日,億晶光電於披露一季報,公司2020年一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3.6億,同比下降31.4%;實現歸母淨利潤-5762.8萬,上年同期為-1603.2萬元,虧損幅度擴大。報告期內,公司毛利率為7%,同比降低3.3個百分點,淨利率為-15.9%,同比降低12.9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