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股權設計,錢和權分離,把握股權分配五個原則,避開五種誤區
下面先來介紹股權設計的五種誤區。
誤區之一,兩人合夥創業股權怎麼分配?
大師們都説5:5是最差股權結構,容易導致僵局。
但“股權道”之前介紹過,早年的騰訊在獲得南非MIH融資之後,創始團隊和投資人之間多年都保持5:5的結構。
不只是騰訊了,還有多家知名公司,比如豐田與比亞迪的合作、長城汽車與寶馬的合作、順豐與UPS的合作等都採用5:5的股權結構,難道這些知名公司都是傻子嗎?還是誰是傻子呢?
大師們還説7:3是最優股權結構,但我們發現一個法院判決的案例,他們採用7:3股權結構,卻鬧到僵局無法解決被法院判決解散公司了。
誤區之二,三人合夥創業股權怎麼分配?
大師們説3:3:4是最差股權結構,“股權道”又研究了阿里巴巴早年的股權結構,當年阿里獲得雅虎融資之後,股東只剩下馬雲團隊、雅虎、軟銀三家,他們的股權結構就是3:3:4,而且持股40%的是雅虎並不是馬雲團隊。
大師們還説7:2:1是最優股權結構,這樣能避免僵局。
但我們又發現一個法院判決的案例,有公司用7:2:1的股權結構,卻鬧到僵局無法解決,大股東只好去工商局舉報自己的公司。
誤區之三,多人一起創業採用什麼股權結構?
有大師説平均分的股權結構最差,比如五人各持股20%是最差的股權結構,李國慶也是這麼説的。
“股權道”又研究了視源股份早年的股權結構,他們在創業前4年都採用了平均分的股權結構,五位創始人各持股20%,維持了長達4年之久。
視源股份現在已做成全球行業第一,市值600億元;而海航和噹噹談收購時,對當當的估值不到100億。
誤區之四,持股67%、51%、34%的控制線
一些大師們説,持股67%有絕對控制權、持股51%有相對控制權、持股34%有否決權,所以創始人一定要把握這三條股權線,連李國慶也是這麼説的。
可是,我們又發現一個法院判決的案例,有股東持股90%被法院判沒有控制權,更不要説持股67%了。
持股67%有絕對控制權、持股51%有相對控制權只是低水平的操作,遇到個有水平的小股東就完全沒用了,有水平的操作可以持股1%有控制權,也可以持股90%沒有控制權。
誤區之五,名人名企説的就一定是真理嗎?
如果是的話,萬科這麼出名,還會發生轟動全國的萬科之爭嗎?
在“股權道”《公司控制權的10種模式》的課程裏介紹了一家不知名的小公司,他們的做法很驚豔,如果萬科當年有這樣提前設計的話,也許就不會發生萬科之爭了。
而比特大陸作為全球礦機行業排名第一的公司,不也發生兩個創始人鬧翻的事嗎?
為什麼真實案例和大師們説的完全不一樣呢?
因為有一個詞叫“智商税”,能收智商税的人不一定是專業水平高,而是營銷水平高,找到那些低水平的韭菜來收割。
如果股權設計就是做67%、51%、34%這種小學數量題,還需要什麼大師呢?小學生就可以了。
再説了,股權比例是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的嗎?人人想成為世界首富,可以嗎?
那麼股權設計到底要怎麼做?可以考慮下面的五個原則:
第一個原則,把錢和權分開處理
股權主要有兩個重要的權利:
一個是權,就是權力;另一個是錢,就是金錢。
有錢不等於有權,有權也不等於有錢,這道理相信大家都懂吧。
低水平的操作是權=錢,就是持股67%有絕對控制權模式,但如果遇到有水平的股東就沒用了,就如開頭説的,有大股東持股90%被法院判沒有控制權。
如果不想被這種低水平的模式給坑了,可以採用高級的模式。
將錢和權分開處理,用股權結構 股東協議分錢,用公司章程分權。
你可以持股1%有控制權,也可以讓別人持股90%沒有控制權,不再受67%、51%、34%這種低水平模式的限制。所以有同行説,我們做的是活的股權設計。
第二個原則,用股權結構分錢
用股權結構分錢怎麼分?
一個重要的原則是收益與投入均衡,就是投入多就分得多,這樣才能鼓勵大家多投入,形成良性循環。
我們的建議是,用股權結構分錢,就是股權比例=分錢比例,但可以不等於分權比例。
第三個原則,合理評估不同要素的投入價值
股東的投入可以是錢、人力、技術、資源等不同的要素,不同要素特點不同,計算投入的方法也就不同。
比如金錢的投入,在投入那刻就已經固定不變了,傳統的做法是按出錢的比例分配股權的。
但如果是人力投入,將是一個長期持續的投入過程,並不是在一開始就100%投入,所以對人力投入的計算,就不能按金錢投入的計算方法。
當年羅振宇和申音創立羅輯思維,後來兩人不愉快的分手,因為他們只按一開始的金錢投入計算股權,沒有按人力投入計算股權吧?
如果是技術入股,現成的技術可以一次性100%投入,但由於技術的複雜性,涉及到如何界定技術投入、還有保密等問題。
“股權道”前面介紹過法院判決的案例,有的公司給了股權卻沒拿到技術,也挺悲催的。
還有技術人員投入技術後,卻被別人套走賺錢。
怎麼避免這樣的問題?在股權設計專欄裏會介紹相關的方法。
評估各種要素投入的價值,需要考慮投入的數量、時間點、風險係數等。
比如某公司一年前估值1億,一年後估值10億,一年漲了10倍,在不同時間點的投入價值是不一樣的。
再比如存銀行最高收益一年才1%,但這種理財方式安全性很高,風險幾乎是0。
而買股票是高風險投資,有可能年收益200%,也有可能是負數。
所以在計算投入時,需要把時間價值、風險因素等都考慮在內,才是合理了。
第四個原則,有股權退出機制
如果沒有提前設計的話,給出去的股權是很難收回來的,想踢走股東也是不太可能成功的。
所以得到CEO脱不花説:創業最重要是談好怎麼拆夥。
如果用對方法,可以踢走不幹活的股東、踢出拖後腿的合夥人等,但如果沒有提前設計就是操作不了的。
專欄裏介紹了三種股權退出機制,有持股90%的大股東踢不走持股10%的小股東,也有持股20%的小股東把持股80%的大股東踢走了。
有水平的人不靠股權結構,沒水平才賴股權結構。
第五個原則,有股權調整機制
對於股東都是出錢、而且是一次性全部投入的情況,股權調整機制沒那麼重要,因為已經一次性全部投入到位了。
但如果有股東出力、出資源、出技術等,而這些要素的投入並不是一開始就100%投入的,因為投入有持續性,就需要有調整機制,解決未來的投入可能有變化的問題。
比如有大師説不能把股權給出資源的人,因為有人拿了股權不投入資源。
按這邏輯,比如某個互聯網公司,騰訊的流量對他們就是重要的資源,所以就不能把股權給騰訊是嗎?
給了股權拿不到資源的問題,是他們自己水平太低了、沒設計好規則導致的,並不是不能拿股權換資源。
能不能把股權給出資源的人,還要看那些資源對你是否重要吧。
如果把股權給出資源的人,就需要有水平的設計做好股權的調整和退出機制,而不是相信那種持股67%有絕對控制權的大師。
有些人一出問題就賴股權結構,好象用7:3的股權結構就能解決這種問題似的。
就比如有人掉河裏了就賴地球不平?賴法律有漏洞?法律應該規定把河都填平了嗎?
也許有人覺得這例子很可笑吧?可在股權問題上,這樣可笑的事還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