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坤維:住房公積金改革的關鍵是要體現制度的公平性
最近一段時間,圍繞住房公積金存廢之爭日趨白熱化,贊成者有之,反對者也有之,誰也不服誰,最終重要會議一錘定音,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意味着公積金取消已經是被徹底否定,但是也回應了市場的關注,改革住房公積金背後是認為住房公積金存在一些嚴重不足,需要進行改革,那麼有一個問題住房公積金究竟應該怎麼改革?
住房公積金最大問題就是受眾面很小,中低收入者基本上並沒有享受住房公積金,中高收入者是住房公積金的享受主體,這就造成極大不公平,住房公積金不是惠及到中低收入者,減輕購房者負擔,反而是成為中高收入者特有的福利,富者獲得更多的社會財富和既得福利。
根據有關資料,2018年,住房公積金實繳單位291.59萬個,實繳職工14436.41萬人,分別比上年增長11.15%和5.09%,全國淨增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29.26萬個,淨增實繳職工699.19萬人,那麼誰是享受住房公積金的主體呢?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職工。
16年的時候,竹立家對《中國經濟週刊》稱,目前中國財政供養人員約5000萬人,經過數年的公務員行政事業單位招聘,行政事業單位人員有增無減,超過5000萬人是大概率事件,截止2013年年末全國中央企業職工1762.9萬人,地方國企1935.5萬人,兩者之和是3700萬左右,近幾年,國進民退觀點時不時就有人提及,加上國有企業本身發展壯大,國有單位職工可能會有小幅增加,國有單位職工達到4000萬左右是大概率事件,除掉這9000萬人,享受住房公積金也就只有5400萬人左右了,而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大部分屬於中高收入羣體,因此從住房公積金繳納人員組成來看,主要是中高收入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金融系統職工和國有企業職工,另外部分壟斷單位通過提高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變相為職工爭取高福利,民營企業職工屬於中低收入者,繳納比例相對來説非常之低,並沒有享受到住房公積金,所以住房公積金制度就顯得很不公平,並不是為中低收入者服務,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購房負擔,而是成為中高收入者的新福利。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遠比商業銀行貸款要低,但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越低,在住房公積金是小眾產品下,越顯示制度的不公平,成為某些人的既得福利,更應該趁早改革,鄭秉文委員提供的數據,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期以上為3.25%,比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基準利率低1.65-2個百分點,僅2018年發放的貸款,就節約職工利息2020億元,按平均10年貸款期算,每筆貸款節約利息支出8萬元,一年發放的貸款可為職工節省2000億元利息。目前商業銀行貸款大約是5.4%左右,住房公積金利率是低很多,一年可以節省2000億元利息,可是這節省的利息並不是每一個職工都可以享受,只是極少數人可以享受的,利息節省越多,更應該取消方顯政策的公平,否則市場公平性何在。
所以住房公積金改革就需要改變這種不公平的現狀,但問題是民營企業大部分屬於中小微企業,受到疫情衝擊,目前經營十分困難,政府一直致力於減税降費降低中小微企業經營成本,這個時候如果出台住房公積金的強制繳納制度,無疑增加了中小微企業的經營成本,是非常不利於中小微企業儘快復甦的,中小微企業承載着企業就業人員的80%比重,承接了18年50%大學生就業,如果這個羣體中大部分人沒有能夠享受到住房公積金,那麼住房公積金制度就存在先天的缺陷,註定不是普羅大眾的福利,只是某些特有階層的福利。
民營企業緣何不願意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因為繳納的費用需要老闆支付,成為一個負擔,一旦企業虧錢,虧損是老闆個人承擔的,所以在職工福利方面並不會大手大腳,能省則省;國有企業則不同,雖然也是自負盈虧,即使出現虧損,也是國家承擔,有國家隱性兜底,一些國有企業債務槓桿很高,企業效益不佳,可住房公積金並不會短缺,就在於不少人抱有短見,那就是先享受眼前的紅利,所以國有企業絕大部分都會繳納住房公積金,這就是體制紅利。
因此住房公積金的改革第一條就是要顯示公平性,讓絕大部分就業者享受到住房公積金的紅利,而不是極少數人的福利,面對中小微企業的經營現狀,要麼直接取消大家在同一公平線上,要麼國家可以通過減税降費,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為中小微企業的住房公積金繳納騰出空間,如果不能改變少數人福利的事實,住房公積金還是應該取消,方顯政策的公平。
其次住房公積金收益率太低,2018年數據顯示,全國5.8萬億元的公積金繳存餘額年利率只有大約1.5%,難以跑贏通脹,實際上會造成公積金的貶值,職工繳納了住房公積金,如果沒有買房,存放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際上是跑不贏通脹的,比存銀行的回報還要低,公積金改革必須徹底改變收益率低下的問題,可是住房公積金屬於低風險承受能力的機構資金,我國缺少可投資的增值保值渠道,放開投資股市,股市牛短熊長,運氣好可能賺一筆,運氣不好,可能虧一筆,虧了錢算誰的,萬一補不上缺口怎麼辦?投資股市顯然不是最佳方式,投資國債收益率會比存銀行適當高一點,但基於住房公積金的流動性要求,投資國債比例也不至於很高,一大部分存銀行活期還是不可或缺的,兩者合併,收益率還是很低的。一大筆錢就存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白白浪費白白貶值,這顯然是一筆低效的投資。
因此住房公積金繳納,還不如直接打包到工資當中,作為工資一起發放給職工更加恰當,職工拿到住房公積金,是購房還是消費還是裝修/買車/理財就讓職工自己決定,説不定某些職工理財能力很高,可以獲得更高的收益。住房公積金屬於個人免税,那麼再度提高個人所得税門檻就行了,現在是5000元可以提高到7000元,辦法都是人想出來的。
住房公積金改革要彰顯公平性我個人覺得很難,主要是民營企業積極性不高,在降低中小微企業負擔大趨勢下,要出台強制出台繳納住房公積金幾無可能性,如果住房公積金改革只是局部的修修補補,依然是一個小眾福利,不能惠及絕大部分職工,改革就很難治本,沒有太多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