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這兩類賬户資金,今後原則上不得查封凍結

由 費莫白竹 發佈於 財經

本文轉自【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姜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中國銀保監會近日印發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在查封、凍結或者劃撥相關單位銀行賬户資金時,應當嚴格審查賬户類型。除為支付農民工工資或者法律另有專門規定外,不得查封、凍結或者劃撥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户資金和工資保證金。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30日表示,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相關規定,維護好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確保兩類賬户資金專項用於為該工程項目提供勞動的農民工工資支付,三部門專門印發《關於做好防止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户資金和工資保證金被查封、凍結或者劃撥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業務系統中對兩類賬户進行特殊標識,並在相關網絡查控平台、電子化專線信息傳輸系統等作出整體限制查封、凍結或者劃撥設置,妥善處理查封、凍結或者劃撥等事項,保障兩類賬户資金安全。

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到人民法院等有權機關對兩類賬户資金查封、凍結或者劃撥指令時,應當通過人工或系統等方式,向人民法院等有權機關提示該賬户性質和條例規定,並同時將相關情況告知兩類賬户監管部門,兩類賬户監管部門有權依法提出異議,異議審查期間不得查封、凍結或者劃撥兩類賬户資金。

通知還明確,對規定情形下兩類賬户中的超額資金,人民法院經認定可依法採取凍結或者劃撥措施。當事人及有關單位、個人利用兩類賬户規避、逃避執行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應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溝通協調,防止兩類賬户資金被違法查封、凍結或者劃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