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法落地半年:註冊制穩步擴圍 強化投資者保護 監管 “瘦身”顯效
自3月1日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到目前已過半年。半年來,以新證券法為指引,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進入全新歷史階段。註冊制改革平穩快速推進,從科創板的增量市場,推廣到了創業板的“存量+增量”市場;證券集體訴訟制度掀開新篇章,大幅提高對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切實落實“放管服”要求,監管規則“瘦身”顯效。
註冊制改革平穩快速推進
8月24日,伴隨着深交所開市敲鐘鳴響,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市場參與各方共同見證了創業板註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啓程,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首批企業正式上市。
新證券法的一大亮點就是全面推行證券發行註冊制度。註冊制從科創板的增量市場,推廣到了創業板的“存量+增量”市場。
新證券法實施後,創業板改革步伐不斷提速。今年4月27日《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出台。6月12日深夜,中國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四部規章。與此同時,證監會、深交所、中國結算、證券業協會等發佈了相關配套規則。6月22日,創業板註冊制下科翔電子、維康藥業等32家首批IPO受理名單出爐。8月4日,第一批創業板註冊制新股正式開啓申購。當日,美暢股份、鋒尚文化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和交易系統發行新股。8月12日,證監會按法定程序,同意萬勝智能等5家企業創業板IPO註冊。
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顯示,截至8月30日,新證券法實施以來註冊制下科創板、創業板IPO企業總共91家,佔期間A股IPO總數的比例為48.4%,總計首發募資1607億元,約佔期間A股全部IPO募資的比例為七成。
除了IPO,科創板和創業板的併購重組、再融資也同步實施註冊制。今年6月,科創板首單併購重組落地。截至目前,創業板註冊制下6家企業再融資註冊生效。
在資本市場註冊制改革實現擴圍的同時,提質也卓有成效。從審核方面來看,5月上交所相關負責人在回應全國兩會代表委員時表示,科創板審核已經邁入2.0階段,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不變,審核問詢“更精準、更高效、更務實、更協同”。
在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看來,推進創業板註冊制是落實新證券法,進一步完善發行上市、交易、監管等規則體系的重要舉措,可有效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為主板、中小板施行註冊制提供樣本,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改革行穩致遠。
倘若科創板是資本市場改革的“試驗田”,創業板改革則是進入“深水區”。如今,創業板改革正式啓動,註冊制試點再次邁出堅實步伐,資本市場進入改革“深水區”。創業板註冊制與資本市場股權分置、退市制度、滬港通、深港通、滬倫通、科創板註冊制一道,都是我國資本市場30年成就的具體體現;而實施後可增強市場活力,信息披露的核心地位進一步凸顯,更加註重對投資者的保護,也是對資本市場發展信心的體現。
強化投資者保護
強化投資者保護,是新證券法的又一大亮點。在半年裏,從最高法到證監會,保護投資者的各項制度舉措不斷落地,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活動“零容忍”業已成為各界共識。
上半年,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98份,罰沒金額合計38.39億元,已接近去年全年的罰沒金額。而“零容忍”效果顯著離不開各項配套制度措施的不斷落地。
從最高法層面來看,7月31日,最高法發佈《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完善集體訴訟制度,夯實證券市場基礎建設;8月18日,最高法發佈《關於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助力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順利進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圍繞新《證券法》關於證券發行註冊制的相關規定,在充分借鑑科創板司法保障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創業板改革相關成果,從增強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覺性、依法保障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順利推進、依法提高市場主體違法違規成本、依法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四個方面提出了10條舉措。
《意見》是最高人民法院繼出台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改革的司法保障意見後,為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改革安排而再次專門制定的又一部系統性、綜合性司法文件。《意見》對於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順利進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意見》的發佈實施,將有效保障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順利推進,促進資本市場重大改革措施行穩致遠,有助於建設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完善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
從證監會層面來看,8月7日,證監會就《證券期貨行政和解實施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意在完善訴訟和解制度;8月21日,證監會就《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實施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明確了回購價格、回購對象等內容,目的為防範欺詐發行,保護投資者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表示,當前,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活動“零容忍”已經成為各界的共識。強化民事賠償,建立完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是其中重要措施之一。集體訴訟制度為權利受損的中小投資者提供了便利、低成本的維權渠道,其“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賠償效應能夠對證券違法犯罪行為形成強大的威懾力和高壓態勢。
劉貴祥表示,隨着集體訴訟制度的建立完善,對於推進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和良好生態,為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證券市場將發揮重大作用。
監管規則“瘦身”顯效
為了深入貫徹新證券法,切實落實“放管服”要求,全面提升監管和服務的透明度,滬深交易所於近日梳理編制了自律監管和市場服務事項清單。
上交所按照“標準公開、規則簡明、便民友好”的原則,持續開展業務規則制定、修改與清理廢止工作,不斷優化規則體系,公開監管標準,精簡辦理流程。此次向市場公開發布自律監管、市場服務事項及辦理依據,旨在全面杜絕可能存在的“口袋政策”“隱性門檻”等問題,推進“陽光監管、透明監管”,為市場主體提供業務便利和穩定預期。
新證券法強化了交易所的自律管理職責,圍繞新法的貫徹落實,上交所抓緊推進《章程》《交易規則》等基本業務規則及配套細則的制定和修改。截至目前,已制定業務規則26件,修改規則10件,全面夯實了發行上市審核、持續監管、交易組織和會員管理等方面的自律管理規則基礎。與此同時,為了提升規則體系的友好性,上交所以“層次分明、體例清晰、易懂好用”為目標,針對現行規則體系規模龐大、層級豐富的特點,大力“合併同類項”和“刪減冗餘項”,對業務通知、指南等低位階規範進行整合歸併,對不適應市場發展需要的規則予以廢止。本次清理集中廢止了13件業務規則和33件業務指南,規則體系“瘦身”效果初顯。
無獨有偶,8月30日,深交所發佈《上市公司風險分類管理辦法》,這是深交所推進分類監管、精準監管、科技監管,健全風險防控制度,提升一線監管效能的重要舉措。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陳靂表示,對於資本市場而言,“放管服”有利於進一步簡化、優化原行政審核流程,讓資本市場要素的配置更加便捷、更加市場化,促進註冊制改革的全面推行,使得接軌更加通暢。
為資本市場創造更好法治環境
温濟聰
實施半年,新證券法落地碩果累累。
今年,恰逢我國資本市場建立30週年。三十而立的資本市場櫛風沐雨,春華秋實,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而新證券法落地半年,註冊制穩步擴圍,強化投資者保護,監管“瘦身”顯效,既是資本市場30年成就的體現,也是對資本市場發展信心的體現。
“建制度”是規範市場秩序,優化治理效能的重要基礎。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大幕已經開啓。它奏響了中國經濟轉型升級與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協奏曲的最新強音,是資本市場改革又一“重頭戲”,中國資本市場發展步入新的歷史階段。
“零容忍”是強化監管震懾,淨化市場生態的重要保障。強化民事賠償,建立完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方能紮實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工作。
“不干預”是保持市場功能正常發揮、穩定市場預期和增強市場活力的重要路徑。切實落實“放管服”要求,全面提升監管和服務的透明度,監管規則不斷簡化“瘦身”,才能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建制度”“零容忍”“不干預”,這三者互為基礎、互為前提、有機統一。唯有此,才能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
新證券法實施已有半年,各項基礎制度改革日臻完善,資本市場法治環境顯著提升。讓我們共同期待中國資本市場的明天會更好!(經濟日報記者 温濟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