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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利達及兩名高管遭上交所警示,因未按規定披露業績預告

由 公冶爾藍 發佈於 財經

樂居財經 鄧如菲 11月16日,上交所披露關於對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柯利達”)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監管警示顯示,經查明,2023年8月30日,柯利達披露2023年半年度報告,公司2023年上半年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243.46萬元,上年同期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905.70萬元,同比扭虧為盈。根據相關規則,公司半年度淨利潤實現扭虧為盈的,應當在半年度結束後15日內進行預告,但公司未按規定披露業績預告。對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財務總監孫振華、時任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黃鵬予以監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