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龍藥業擬發可轉債融資2.76億元 約90%銷售費用為市場推廣
日前,證監會對陝西盤龍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盤龍藥業”)擬發行可轉債再融資申報公佈反饋意見。
今年3月,盤龍藥業發佈公告,擬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總規模不超過人民幣 2.76億元,募集資金擬用於“陝西省醫療機構製劑集中配製中心建設項目”、“盤龍藥業質量檢驗檢測共享平台升級改造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關於募投項目,證監會要求盤龍藥業説明主要建設內容和盈利模式,與公司主營業務的聯繫,是否屬於拓展新業務,是否符合相關產業政策和當前市場情況,項目實施風險是否充分披露;本次募投項目的經營模式和盈利模式等具體情況。
關於財務方面,證監會注意到盤龍藥業貨幣資金較為充裕,有息負債金額較小,但是2020年期末存在待償還的個人借款0.38億元。對此,需要説明貨幣資金的具體存放情況,權屬是否清晰,是否設定質押等,與利息收入的匹配性,是否存在直接或間接流向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的情形。
證監會發現盤龍藥業應收賬款金額逐年增長,且增速較快;固定資產賬面價值逐年下降,但是在建工程賬面價值逐年大幅增長。需要盤龍藥業結合業務板塊説明應收賬款金額逐年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公司收入規模匹配;結合在建工程與固定資產、現金流量表有關項目的匹配情況,説明在建工程是否真實準確,轉固是否及時準確,是否存在進度緩慢、長期掛賬等情況。
盤龍藥業銷售費用金額佔營業收入的比例較高,並其中90%左右為市場推廣費。證監會要求結合行業特點、公司業務模式説明並披露銷售費用率是否與同行業上市公司存在較大差異;説明銷售費用是否涉及商業賄賂,相關內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根據申報文件,盤龍藥業產品存在被通報為不合格的情況,證監會需要其説明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上市公司是否因產品質量問題被處罰或者引起訴訟,產品質量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除此以外,證監會還要求披露盤龍藥業2020年6月收購博華醫藥51.00%的股權,則博華醫藥近三年的經營情況如何;委外研發、自主研發相關內容的區別與聯繫,委外研發佔比較高的原因;税收罰款及滯納金情況;盤龍藥業實際控制人是否違反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相關公開承諾,募投項目是否新增同業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