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好的股權轉讓夭折了? ST東網第一大股東曝“難言之隱”
記者 | 趙陽戈
説好“不可撤銷”的約定,被撤銷了。
2019年9月,ST東網(002175.SZ)曾收到公司股東彭朋的通知,彭朋與山東星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山東星潭)簽署了一份《表決權委託書》,彭朋計劃將持有的ST東網股票的全部表決權、提名和提案權、參會權、會議召集權、徵集投票權以及除收益權和股票轉讓權之外的其他權利,不可撤銷、排他及唯一地委託轉讓給山東星潭,委託的效力及委託股票包括在協議簽署後因上市公司送股、轉增股、配股等變更而新增的股票。委託的期限則是“至標的股票交割日止”,因為在簽署《表決權委託書》的同時,雙方還有一份“轉讓框架協議”,即彭朋有意將持股全部轉讓給山東星潭。
可還沒跨入2021年,彭朋方面就“變卦”了。據公司稱,就在2020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彭朋發來的《關於已解除表決權委託的通知》,稱其為理順公司關係保障公司治理架構改革,已解除了與山東星潭的《表決權委託書》。解除之後,彭朋拿回5785.34萬股的表決權,佔總股本7.68%。
突然就不委託了,ST東網第一大股東彭朋的舉動,引起了監管層的留意。經公司與彭朋詳細溝通,終在1月13日公告中道出始末。
據公告,彭朋表示在2019年9月委託之時,還有一份股權轉讓意向性協議,在山東星潭滿足協議中附條件、附義務的相關約定後,山東星潭將會收購彭朋的股票。正是基於這樣的基礎,彭朋才將股票表決權委託給了山東星潭。
但是,在這之後山東星潭並未實質性成就條件或完成相應的義務,違反了協議中的約定,導致彭朋與國聯證券股票質押回購糾紛的3432萬股股份被司法拍賣完成,且剩餘股票仍因債務問題被凍結。彭朋在致函催促山東星潭履行協議、並申明因山東星潭未履行義務而解除表決權委託後,山東星潭仍未就該解除通知依法律規定提起異議。在此基礎上,彭朋才致函公司董事會,通知其已解除了賦予山東星潭的表決權委託。
對於此事律所也進行了回覆,江蘇敏政律師事務所稱,依據《民法典》《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彭朋的前述解除對山東星潭的全部股票表決權委託的民事行為未違反強制性規定。但是相關民事行為在滿足監管要求後,依法產生法律約束力。彭朋個人也在公告中表示願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及其他監管規定,在簽訂表決權委託書以及股權轉讓協議後的十八個月內不解除表決權委託。
ST東網表示,從股東持股比例、董事會成員構成及推薦和提名主體、過往決策實際情況等多個維度和方面核查和驗證,公司不存在實際控制人,故彭朋解除表決權委託對公司無實際控制人不產生影響。
1月14日,ST東網股價收於1.01元/股,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