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類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權下放
人民日報海外版北京10月15日電 (記者孔德晨)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下放5類產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權限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將建築用鋼筋、水泥、廣播電視傳輸設備、人民幣鑑別儀、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等5類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權限,全部下放至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此次下放後,市場監管總局不再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審批。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是我國改革開放初期建立起來的一項准入制度,主要目的是從源頭加強質量監管,防範系統性質量安全風險。這項制度自實施以來,對於保障產品質量安全、落實國家產業政策,促進市場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續推進,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已由2017年初的60類壓減到目前的10類。
為了確保審批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通知》要求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審批系統,調整修訂發證程序、文書和相關規定。對於涉及產業政策的產品,要嚴格核准相關文件,不得受理、審批違規新增產能生產項目的生產許可申請。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0年10月16日 第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