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於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案,*ST康得相關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由公安部門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同時,此前宣稱“扇貝跑路”導致鉅額虧損而引人關注的上市公司獐子島再出後續,也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這些涉及欺詐或違規的反面教材足以説明監管部門對證券犯罪行為“零容忍”的監管態度。
*ST康得造假:主要負責人移送檢察機關
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康得,證券代碼:002450.SZ)於9月14日晚發佈公告,披露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一案。同時,三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鍾玉、徐曙、王瑜和一名直接責任人員張麗雄已於9月9日由公安部門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回溯*ST康得案件,2019年1月22日,*ST康得因涉嫌信息披露的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19年7月5日,*ST康得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
(圖片來源於攝圖網)
告知書顯示,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ST康得通過虛構銷售業務方式來虛增營業收入,並通過虛構採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等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
通過上述方式,*ST康得在2015年至2018年連續四年的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資料顯示,*ST康得2015年虛增利潤總額23.81億元,佔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144.65%;2016年,虛增利潤總額30.89億元,佔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134.19%;2017年,虛增利潤總額39.74億元,佔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136.47%;2018年,虛增利潤總額24.77億元,佔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722.16%。
此外,*ST康得在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銀行存款餘額存在虛假記載。2018年,*ST康得披露的存款餘額為144.68億元,其中包括*ST康得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銀行西單支行銀行賬户餘額122.09億元。
然而,根據康得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的《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ST康得及其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內3家子公司的4個北京銀行賬户資金被實時、全額歸集到康得集團北京銀行西單支行賬户,*ST康得及其各子公司北京銀行賬户各年實際餘額為0。
由於2018年、2019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ST康得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暫停上市。同時,根據*ST康得於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報顯示,2020年上半年,*ST康得實現營收4.55億元,同比下降45.96%;同時期,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5.58億元。
除*ST康得之外,*ST康得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鍾玉受到關注。2019年12月16日,*ST康得發佈公告,經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鍾玉因涉嫌犯罪被執行逮捕。
如今,關於鍾玉涉及的違法問題也進一步公開。根據*ST康得發佈的公告顯示,鍾玉作為*ST康得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此外,其還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購外匯罪。
隨着一條條罪證被解開,鍾玉等人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ST康得造假一案暫告段落。
獐子島“扇貝跑路”鬧劇收場
除了*ST康得,近日,曾宣稱“扇貝跑路”而鉅額虧損的上市公司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獐子島,證券代碼:002069.SZ)同樣引人關注。
回顧獐子島事件,從2018年2月,證監會決定對獐子島立案調查,到2020年6月被認定其存在信息違法披露的行為,再到7月份正式確認其2016、2017兩個年度虛增利潤,直至2020年9月11日迎來追究刑責。證監會直接指出了獐子島財務造假性質的惡劣和負面影響,嚴重破壞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嚴肅性和市場誠信基礎。
資料顯示,2010年11月,獐子島股價最高達34.59元/股,彼時,獐子島的總市值高達246億元。與之相比,截至2020年9月18日收盤,獐子島股價收4.35元/股,同時,公司市值僅剩30.93億元。10年時間,獐子島的股價下降了30.24元/股,跌幅為695.17%,市值蒸發逾210億。
而這些變化的源頭可以説就是“扇貝跑路”的鬧劇。
“扇貝跑路”事件始於2014年10月。當時,獐子島宣稱,公司進行秋季底播蝦夷扇貝存量抽測,發現存貨異常。公司因此第三季度出現虧損。然而,獐子島又於2015年6月1日發佈公告稱,底播蝦夷扇貝生長正常,符合預期,尚不存在減值的風險。一年前跑路,一年後又回來了?一前一後存在矛盾。
除此之外,獐子島的經營中,頻繁出現“扇貝跑路”的情況。2018年2月,獐子島表示,降水減少導致扇貝的餌料生物數量下降,養殖規模的大幅擴張更加劇了餌料短缺,再加上高温導致蝦夷扇貝攝食效率下降,造成扇貝瘦弱進一步加劇。長期累積效應,導致扇貝死亡。2017年,獐子島虧損7.23億元。
而後,2019年4月27日,獐子島發佈2019年一季報,2019年第一季度虧損4314萬元,理由仍然關於底播蝦夷扇貝受災。
針對獐子島前後矛盾的信息披露,2018年2月,中國證監會因獐子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證監會藉助衞星定位數據,對公司27條採捕船隻數百餘萬條海上航行定位數據進行分析,委託兩家第三方專業機構運用計算機技術還原了採捕船隻的真實航行軌跡,復原了獐子島最近兩年真實的採捕海域,進而確定實際採捕面積,並據此認定獐子島公司成本、營業外支出、利潤等存在虛假。
證監會表示,獐子島2016年虛增利潤1.3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8%;2017年虛減利潤2.8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9%。
因此,2020年6月23日,獐子島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
9月11日,證監會網站發佈消息,在6月15日,證監會依法對獐子島及相關人員,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同時,將“獐子島案”依法移送警方追究刑事責任。
嚴厲監管,對違法行為“零容忍”
從監管部門對*ST康得和獐子島的態度中,看到了對於違法行為的“零容忍”的態度。除這兩家上市公司,2020年來,有多家上市公司由於涉嫌信披違規,或存在內幕交易等問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譬如,杭州華星創業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華星創業,證券代碼:300025.SZ)於9月14日晚間公告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朱定楷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朱定楷涉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證監會決定對其實施立案調查。二級市場顯示,9月15日,華星創業的股價下跌超過5.8%。
這並不是華星創業今年來第一次受到證監會的調查。此前,3月12日,華星創業公告稱,因涉嫌短線交易,證監會決定對華星創業的副總經理李嫚立案調查。第二週一開盤,華星創業的股價下跌9.98%。
此外,邦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邦訊技術,證券代碼:300312.SZ)於2020年6月17日公告,公司及實控人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二級市場顯示,6月18日,邦訊技術股票跌停。
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以來,截至8月底,上市公司遭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案件創下了歷史新高,數量超42起,同時也超過了2019年全年度相關案件共計33起。
隨着A股市場不斷髮展,我國的監管愈加成熟。3月1日,新證券法出台並實施。其中,對於欺詐發行的行為,從過去罰募集金額的5%變為可以罰募集金額的一倍。另外,對於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虛假披露等行為,從罰金60萬,提高到最新的1000萬元。大大提升了造假的成本。
另外,2020年4月,證監會再次強調重拳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欺詐等違法行為。並且加強投資者保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信息披露。
由此看來,證監會的行為,新證券法的出台,都最大程度的保護了投資者,讓市場更透明、更健全,做到真正為實體經濟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