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華亞智能IPO苦等2年終過會:毛利率高於同行 實控人曾向第一大客户高管行賄

由 淡圖強 發佈於 財經

中華網財經訊,據證監會消息,1月7日,2021年第十八屆發審委第4次會議結果顯示,蘇州華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亞智能”)首發獲通過。華亞智能擬於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開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2,000萬股,募集資金3.5億元,保薦機構為東吳證券。

早在2018年6月華亞智能便遞交IPO申請,2018年11月獲得證監會的反饋意見,在根據要求補充回答完有關信息後,2018年12月,華亞智能便根據監管層的反饋意見更新了其招股説明書,等待着發審會審核結果的到來,但這一等,便是兩年。

資料顯示,華亞智能主營業務是專業領域的精密金屬製造服務。公司專注於向國內外領先的高端設備製造商提供“小批量、多品種、工藝複雜、精密度高”的定製化精密金屬製造服務,包括製造工藝研發與改善、定製化設計與開發、智能化生產與測試、專用設備維修與裝配等。

華亞智能本次發行前公司股本總額為6,000萬股。本次擬公開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2,000萬股,公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00%,保薦機構為東吳證券。

截至招股書籤署日,王彩男直接持有華亞智能54.55%股份,系本公司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為王彩男、其配偶陸巧英及其子王春雨。王彩男、陸巧英及王春雨直接和間接合計持有華亞智能78.74%股份,合計控制華亞智能83.10%股份,三人對發行人及其前身華亞有限的董事會、股東(大)會及日常經營決策均具有重大影響,能夠共同支配發行人的行為,為本公司實際控制人。

華亞智能本次募集資金3.5億元,將用於精密金屬結構件擴建項目和精密金屬製造服務智能化研發中心項目。

實控人曾向第一大客户高管行賄

公開信息顯示,華亞智能董事長王彩男先生還曾牽扯一樁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示的《石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2019)滬0114刑初1796號披露,2011年至2015年期間,時任上海坦達軌道車輛座椅系統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石某,利用其擔任材控部、質保部、市場部等分管負責人的職務便利,在決定供應商份額、價格等方面為蘇州華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幫助,先後多次非法收受該公司負責人王某賄送現金28萬元。

證人王某2的證言,證實2011年至2015年間,華亞公司在向坦達公司供貨時,為維護客户關係,在業務上得到被告人石某的支持,先後向石某行賄現金28萬元的事實。

上海公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司法鑑定專項審計報告,證實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石某共收到新馬公司實際控制人衞某某、華亞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2以現金、購物卡形式給予的好處35.30萬元。

而工商資料顯示,上述時間段內,華亞智能的負責人正是董事長王彩男先生。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坦達不僅是華亞智能2015年的第一大客户,而且還在2015年貢獻了37.65%的收入,2015年第二大客户收入佔比只有9.85%,可見其舉足輕重的地位。2016、2017年,上海坦達也分別為華亞智能第一大、第二大客户。

主營業務毛利率遠高於行業平均水平

招股書數據顯示,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華亞智能毛利率分別為37.40%、39.46%、39.68%、41.16%,遠高於行業平均水平,甚至高出了同行業上市公司寶馨科技、通潤裝備。

對於毛利率連續較高的原因,華亞智能招股書中解釋稱,公司盈利成長主要來源於半導體設備業務領域。然而,在2015年、2016年,公司的主要業務收入來源並非半導體,而是軌道交通領域。該期間毛利率同樣遠高於同行上市公司,其畸高的毛利率值得推敲。

對大客户存在明顯依賴

除過毛利率畸高,華亞智能還存在對大客户嚴重依賴的問題。華亞智能的客户分佈於半導體設備、醫療器械、軌道交通、新能源及電力設備等行業,近幾年佔其業務收入比重較大的客户為超科林、ICHOR、邁柯唯、上海坦達、SMA、華佩機械等。

2015至2018年,華亞智能對前五大客户的合計銷售額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1.81%、62.08%、66.43%、57.50%,對大客户存在明顯依賴。

由於客户比較集中,且開發新項目和新客户難度較大、週期較長,形成批量供貨同樣需要一個過程,因而如果客户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客户訂單取消,則將給公司經營業績帶來較大風險。此外,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分佈於長三角地區,若此類對業績影響較大的客户遷移生產基地,同樣可能導致公司訂單大量流失。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報告期各期營業收入總體較為穩定,主營業務毛利率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水平。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半導體設備領域中大部分產品2019年收入整體呈下降趨勢的原因及合理性,新增批量銷售4W-EFEM系列產品銷售收入是否具有可持續性;(2)新能源與電力設備領域光伏逆變器收入報告期各期大幅波動尤其是2019年量價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保持一致;(3)毛利率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半導體設備領域的產品毛利率顯著高於其他業務領域產品的原因及合理性;(4)半導體及軌道交通領域產品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持續下降,相關應對措施,風險揭示是否充分;(5)發行人是否存在通過擴張信用的方式增加收入,應收款項增長帶來的信用與收入風險情況,逾期回款的相關銷售是否真實。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1)説明各類別前五大供應商與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其他核心人員等,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關係,是否存在資金往來、是否存在代發行人支付成本、承擔費用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2)説明道法利的成立背景、股權架構及與發行人的關係,道法利的股東與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之間是否存在直接或間接代持股權的情形,是否為發行人前員工;(3)説明發行人與道法利的合作背景和原因,發行人2017年起向道法利進行採購的原因及必要性,採購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或其他安排;(4)説明發行人向前五大供應商採購的定價依據,結合市場價格、發行人向無關聯第三方採購價格、供應商向第三方銷售價格,説明價格公允性。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王彩男涉案事項的具體情況,對發行人生產經營、持續發展的影響,信息披露是否充分;(2)發行人及其下屬子公司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是否存在商業賄賂及不正當競爭等行為;(3)2016年9月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之一陸巧英將部分股權轉讓給六名自然人的原因,股權轉讓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或其他安排,六名自然人股東的資金來源,是否存在資金來自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董監高或其他關聯方、中介機構及項目組成員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