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袁冰妍公司偷漏税被罰98萬
鞭牛士 7月4日消息,企查查APP顯示,6月13日,袁冰妍關聯公司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因偷漏税被罰97.8萬元,具體事由為:2019-2021年期間,該公司以企業資金為股東本人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共計815萬元。
上述支出應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税,適用税率為百分之二十。作為扣繳義務人,重慶麗妍公司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163萬元,但該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
因此,國家税務總局重慶市税務局第七稽查局擬對重慶麗妍上述行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税款60%的罰款,即97.8萬元。此外,7月3日,袁冰妍退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經理職位,由張純接任,大股東由袁冰妍變更為顧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