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也有“防偽碼” 購買前要“三查”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理財產品銷售機構應在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登記本機構理財產品銷售人員信息並及時更新,確保登記信息真實、準確和完整。
也就是説,理財也有了“防偽碼”,投資者在購買前可登錄“中國理財網”進行“三查”,即查機構、人員和編碼。
此外,《辦法》還對理財產品銷售過程中的禁止行為給予了明確。例如,不能誤導銷售、虛假宣傳、不當展示業績比較基準、與存款或其他產品進行混同、強制捆綁和搭售其他服務或產品、誘導投資者短期頻繁操作、違規代客操作、強化產品“剛性兑付”等。
“理財產品的銷售文件應在醒目位置提示投資者,‘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説,同時還需提示投資者,如果影響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髮生了變化,要及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上述負責人表示,之所以制定《辦法》,目的是主動適應理財公司設立後的新趨勢、新情況,及時填補制度空白。“這有利於統一各家機構的銷售執行標準,規範機構和人員銷售活動,明確行為禁區,防範銷售亂象,把投資者保護落到實處。”
具體來看,《辦法》壓實了理財公司、代理銷售機構責任,規定了銷售行為記錄回溯和信息全面登記要求,明確對銷售過程留痕留證,有利於“賣者盡責”與“買者自負”的有機統一。
根據《辦法》,理財產品銷售機構即可以通過營業網點,也可以通過官方網站、移動金融客户端應用軟件(手機銀行APP)銷售理財公司的理財產品。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通過營業網點銷售,理財產品的銷售機構要按照監管規定實施“理財產品銷售專區管理”,並在銷售專區內對每隻理財產品銷售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接下來,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將持續優化‘中國理財網’,強化信息披露平台建設。”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總裁成家軍説,作為銀保監會指定的銀行理財產品查詢網站,中國理財網將更好地實現“理財產品指定查詢平台、理財產品第三方信息披露平台、權威發聲陣地、投資者教育陣地”四大主要功能。
目前,該網站的優化升級正在逐步推進,一期升級已上線;下一步,將進一步豐富中國理財網的查詢內容,完善理財信息披露平台功能,確保“資管新規”“理財新規”以及上述《辦法》中信息披露的相關要求落到實處。(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郭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