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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財險金沙支公司違法遭罰 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

由 都超英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1日訊 近日,銀保監會網站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畢銀保監罰決字〔2020〕5號)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存在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違法違規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一條,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畢節監管分局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罰款12萬元,對曾子平警告並罰款2萬元。 

  官網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的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成立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總部設在北京,是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PICC Group)的核心成員和標誌性主業。公司於2003年11月6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碼2328)。 

  相關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保險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限制其業務範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違反本法規定的,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除分別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至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對該單位給予處罰外,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 

  以下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