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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馬股份擬發40億元供應鏈ABS 巨人網絡一股東收監管函

由 沈建伏 發佈於 財經

  迪馬股份7月25日,重慶宣佈,擬開展供應鏈金融資產證券化工作,即通過計劃管理人設立供應鏈金融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並通過該計劃發行資產支持證券進行融資,採取儲架發行方式,規模不超過40億元。

  據瞭解,上述ABS的基礎資產為原始權益人在專項計劃設立日轉讓給計劃管理人的原始權益人對債務人及共同債務人享有的應收賬款債權及其附屬權益。基礎資產的債務人為迪馬股份或其並表子公司,公司將擔任基礎資產的共同債務人。基礎資產的融資人為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採購等服務的供應商。

  此外,每期ABS預期期限不超過1年, 發行利率將根據發行時債券市場的市場狀況確定。專項計劃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面向合格投資者發行,發行對象不超過200人。發行完畢後,將申請在上交所掛牌交易。

  迪馬股份表示,本次專項計劃的實施,有利於為上游供應商提供金融支持,強化公司與供應商的合作關係;同時,可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優化資產結構。

  渝股巨人網絡公告,持股 5%以上股東上海中堇翊源投資諮詢中心於近日收到重慶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中堇翊源於2020年1月22日賣出巨人網絡股票141.2萬股,2020年2月3日買入巨人網絡股票120萬股。

  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修訂的《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構成短線交易,重慶證監局決定對該企業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如果該企業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巨人網絡已於2020年2月6日對中堇翊源短線交易的相關情況進行了公告,巨人網絡及中堇翊源對此高度重視,公司董事會將向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5%以上股東重申相關法律法規,督促相關人員嚴格規範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避免此類情況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