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優良法治化營商環境 法院發佈中小投資者風險防範審判白皮書
央廣網廈門9月3日消息(記者呂貝娜)9月3日上午,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集美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中小投資者風險防範審判白皮書暨10起典型案例,並邀請集美區副區長陳錫彬,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王意達,區工商聯(商會)副主席鄭偉強,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界代表,院校學者代表展開座談。
發佈會上,王峯法官首先介紹了白皮書及審判案例的具體內容。“公司作為具有獨立人格的法律實體,在經營過程中不可避免會遇到許多法律問題。為總結風險防範措施,引導公司規範經營、股東規範行為,努力為企業發展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法治環境,召開發佈會。”據瞭解,該白皮書統計了集美法院2015-2020年以來審理的公司訴訟案件,將有限責任公司從設立、經營到終止過程中出現頻率較高的股東行為風險類型化並進行概括分析,涵蓋股東出資、公司治理以及公司清算等節點問題,總結有限責任公司運營過程中頻遇的風險及防範措施,並提出專業建議,助力司法發揮在市場交易中的規範引導作用。
集美區法院研究室主任黃湧法官在回答提問時表示,公司從設立、經營到終止過程中會出現諸多“風險點”,“公司設立時有的股東出資盲目,認繳金額過大或是盲目擴充資金都存在風險,在特定法定情形下需要補足出資;設立階段有抽逃資金的問題;經營階段的風險點主要體現在公司財務混亂,公司帳和個人帳不分在小企業中十分突出,需要引起重視;經營階段還可能出現股權轉讓之後未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而帶來風險。在公司終止階段,許多股東未通知債權人就進行公司註銷,後果很嚴重,會導致個人對公司承擔責任。”黃湧法官指出,白皮書中十起典型案例均涉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責任,對中小投資者如何規範投資、經營以及終止公司,提出了簡明清晰的意見建議,“比如出資方面不要盲目申報註冊資本,股權轉讓方面隱名投資時要簽訂好股權代持協議,要及時變更公司登記、股東名冊,註銷階段一定要依法註銷,及時清算,通知債權人等,把這些工作做細,避免股東個人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座談會上,集美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劉輝煌表示,中小投資者興則公司興。對中小投資者而言,創業風險不僅僅是市場風險。如何防範股東的風險是中小投資者的一項“必修課”。劉輝煌説,“希望通過白皮書中的風險點提示和建議,對中小投資者提前防範法律風險,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有所助益,也希望通過白皮書起到普法宣傳的作用,放大輻射效應。作為福建省訴非聯動試點單位,集美法院與政府、社會、企業共同努力,有信心構建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集美區副區長陳錫彬表示,集美區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建設,希望通過多種渠道傾聽社會各界的聲音,讓集美更加“宜商、宜居、宜業”。他説,“廈門相較周邊地區土地、運營成本高,但很多企業選擇留在廈門,與良好的法治環境、透明的政務環境、清爽的政企關係密不可分。集美區將更好地服務企業,包括法院在內的相關政府部門要增強緊迫感,繼續建設好司法環境。其次要強化工作落實,從加大產權保護力度,規範權利的依法行使,營造公平正義的營商環境;依法維護公平的市場交易,營造規範有序的營商環境;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全面提高審判效率,營造高效便利的營商環境;切實保障勝訴的權益,共同鑄就社會信用體系;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營造安心穩定的營商環境等方面,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第三,要高起點謀劃,推進營商司法環境持續優化。”
廈門創新軟件園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詹華穎發言時表示,隨着軟件園三期入駐的小微型企業逐漸增多,企業對防範風險的需求也在加大。中小企業沒有專門的法律顧問,白皮書可以及時制止企業的不當行為,提供引導。廈門航天思爾特機器人系統股份公司代表林嘉楠表示,過程治理優於末端執法,白皮書“授人以漁”,希望法院藉助信息技術,創新普法方式繼續做好宣傳,助力營商環境建設。集美大學法學院許翠霞教授、程國琴副教授發言表示,希望加強法院與高校合作,共同搭建平台為企業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為轄區營商環境建設做貢獻。
據瞭解,近年來,集美法院通過“在中小股東保護上做加法,在涉企糾紛數量上做減法,在糾紛化解效率上做乘法,在企業經營風險上做除法”的系列舉措,認真落實中央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法妥善處理公司決議效力、股東知情權、表決權、利潤分配權、損害股東利益等商事案件,增強投資者信心;與轄區32家平安綜治責任單位共建訴非聯動糾紛治理模式,預防、減少涉企糾紛;率先成立分調裁中心,縮短辦案週期;制定“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計劃”,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設,通過線上講座、直播等形式,為民營企業答疑解惑,減少企業因疫情帶來的經營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