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擬引入重整投資人,資產總金額不低於200億元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魏帥)今日晚間,*ST力帆公告,為統籌推進力帆股份的重整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引入重整投資人並接受各方監督,管理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面向市場進行公開招募。
本次重整投資人的招募不限行業,但擁有汽車、摩托車行業生產管理經驗者,或擁有汽車、摩托車企業併購整合經驗者,在同等條件下將優先考慮。重整投資人應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重整投資,並能出具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重整投資人資產總金額不低於200億元。
新京報記者 魏帥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李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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