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支付行業:激盪二十年

由 太史憶秋 發佈於 財經


一、支付的兩大類型

支付,一般是指支付貨幣。當人類有了以貨幣(或包括其前身一般等價物)為中介的交易後,貨幣支付行為便產生了(以物易物時代,沒有貨幣意義的支付),貝殼們終於不用整日提心吊膽被當錢使了,但還是會偶爾集體失蹤。但當時的支付,非常簡單,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錢貨兩清。當然,如果兩個人之間有信任,那麼也可以賒購,交貨後欠一段時間再支付,結清債務。這時的支付,就是把拿在手上的貨幣(金屬幣、紙幣或其他材質)交付給對方,即實物貨幣的交付,一般用於“現場支付”場合,幾乎無法用於遠程支付場合(除非把貨幣郵寄給對方,但這很罕見,在我國直接禁止郵寄紙幣,大家請勿效仿)。

銀行存款貨幣出現之後,人們在銀行存款賬户中的一個數字成為了貨幣。準確地講,這銀行存款貨幣其實是貨幣的代表物、憑證,據此可以向銀行提取貨幣。但如今,已沒啥必要去提取了,直接通過轉賬的方式即可完成支付。比如付款雙方都在同一家銀行存款,那麼通過存款轉賬來支付時,銀行就減記付款人賬户數字,加記收款人賬户數字,一增一減,支付就完成了。此時的銀行本質上充當了記賬系統,貨幣就是記賬。轉賬的出現,方便地實現了遠程支付,即收付款雙方可以不在同一地方,只要雙方建立信任,那麼轉賬匯款就能完成支付。

因此,以實物貨幣交付為主的現場支付、以銀行存款轉賬為主的遠程支付,構成了傳統上最為典型的兩大類支付手段。到這裏為止,支付依然非常簡單,幾乎沒啥研究價值,也沒有所謂專門的“支付行業”。


二、銀行卡時代

 相比起實物貨幣支付,轉賬支付有很多優點:錢存在賬户中,不容易丟,為國人養成路不拾遺的優秀品質做出了極大的貢獻,因為在路上可拾的遺越來越少了,同時也省去了大量攜帶現金的麻煩,可以應對極大額支付,應對極小額時還不用找零,可以直接精確到分。因此,人們開始思考如何在現場支付中使用轉賬支付。

 最先想到的方法是簽發票據,比如支票。現場支付的時候,付款人優雅地從包中掏出一疊支票,寫上金額並簽名,交付給對方。對方憑支票到銀行收款,銀行將款項從付款人賬户中劃轉至收款人賬户。當然,支票也可以用於遠程支付,簽發完了後寄給收款人。不過上述場景我們一般只在西方老電影中才能看到,因為支票這東西沒在中國流行,中國從拿毛筆簽發銀票到刷銀行卡的漫長歲月中,支票從來沒流行過。 

後來承擔這一功能的是銀行卡。銀行卡真的是非常棒的發明,它起源於賒賬會員卡,最終卻實現了把銀行賬户隨身攜帶,並且用一張磁卡實現了信息交互。嚴格地講,磁卡並不是銀行賬户本身,磁條中只存儲了銀行賬户的ID(賬户其實是開在銀行裏,不是開在卡里,因此丟卡不等於丟錢,去銀行補辦一張即可),刷卡的動作就是輸入你的銀行卡ID,然後再輸入密碼確認你是賬户主人,然後就可以從銀行賬户中將資金劃轉至收款人。

有了銀行卡,銀行賬户的支付功能從遠程支付普及到了現場支付,並且使用過程非常方便,因此成了互聯網時代之前非常流行的一種支付方式。再也沒有人掏支票本了,還不如掏一張黑光閃閃的鑽石卡更能證明身份。但銀行卡支付也有缺點,就是它成本更高,比如商户要鋪設受理銀行卡的POS機,這會產生成本,然後每筆支付時,也會產生佣金,這也是成本,生活隨時在提醒我們,證明身份是要有代價的。

轉賬支付中,還會涉及一個重要的問題:銀行的跨行清算。我們前面的例子都是基於收付款雙方在同一家銀行開户,但現實中肯定不是。如果兩人在不同銀行開户,那麼就涉及不同銀行的清算問題。理論上,A銀行開户的付款人轉賬至B銀行開户的收款人,那麼兩家銀行之間,資產負債右邊是存款的轉移,而資產負債表左邊是兩家銀行存放央行的準備金的轉移。

舉一個虛擬例子:工行的持卡人小金在建行的ATM上取錢,取走100元,這100元現金其實是建行替工行墊付給小金的,然後便會形成工行與建行之間的債務債權關係(工行欠建行100元)。當日終了,銀聯就會進行“清分”(注意,銀聯嚴格地講是清分,不是清算。但口語中一般不會分這麼細,就直接把清分、清算合起來了),算清楚一天下來所有的銀行之間到底形成了怎麼樣的債務債權關係。方法是:計算每家銀行對其他所有銀行的“淨債務”,比如建行一算,發現自己淨欠“其他所有銀行”200元,工行發現自己淨欠外面-100元(就是外面所有銀行淨欠工行100元)……很顯然,如果沒算錯,那麼所有銀行的淨債務總和肯定為0。然後,銀聯把這個數據上報至央行清算系統,央行按這數據,在銀行開在央行的準備金賬户裏增減數字,就完成了清算。很顯然,同行交易是不需要清算的。清算處理的是跨行交易產生的債務債權關係。

有了銀行結算、跨行清算兩個系統(“清算—支付”二級體系),人們終於實現了在現場支付領域用上了轉賬支付。這時,也沒有所謂的支付行業,提供這些轉賬服務的就是銀行自己,及其背後的跨行清算體系(一般由央行主辦)。

總結一下這個“清算—支付”二級體系:就是人們在銀行開户,銀行在央行這裏開户,央行成了銀行的媽,俗稱“央媽”。人們通過銀行轉賬完成結算,如果是雙方是不同銀行,就是跨行交易,這會導致不同銀行之間也得結清債務,這就需要央媽來給兒子們的的賬户之間轉賬來完成。央媽維護着幾乎所有銀行兒子間清算系統,視其為金融基礎設施,非常重要。

 

  

三、互聯網支付

進入電子商務時代之後,人們對支付的需求開始豐富起來。

2000年之前,我國開始出現網上商城,B2C,一些大型的購物網站出現,大家上去買東西,需要完成付款。最原始的方法,是網上下了訂單後,按網站提供的銀行賬户、郵政匯款地址,把錢匯過去,對方收到錢後發貨。但這是建立在用户信任這家網上商城的基礎上。學習強國題目中也經常會貼心地提示建議不用採取這種方式網購,以防詐騙。 

這種匯款方式顯然是比較麻煩的,後來有了銀行提供的網上銀行支付服務。用户開通網上銀行,在網上商城下了訂單後,會自動跳轉到一個銀行列表(就是本商城支持的網上銀行名單),選擇某銀行,然後就會跳轉至該銀行的網銀頁面,用户輸入賬户、密碼等有關信息,完成支付。這時,本質上依然是轉賬支付,即資金從用户賬户轉至商城賬户。 

但這一模式下,多家銀行要和多家網上商城商談開通網銀支付的事項,“多對多”交易,交易成本高昂。於是,第三方支付公司此時登上歷史舞台。它提供的其實是網關服務,比如我2000年使用過的首信支付(1998年由北京市政府、人行等一起開辦):下了訂單後,選擇首信支付,就跳轉到首信支付的頁面,頁面有多家銀行網銀可供選擇,然後點擊某銀行,再跳轉至該銀行頁面,後面流程就一樣了。很顯然,支付公司此時的功能,是由它來和所有銀行對接,然後網上商城和它對接,省去了所有網上商城和所有銀行“多對多”交易的高昂成本。因此,起初的支付公司就是個大網關,他們不保管錢,他們只是支付圈的搬運工。可以説,它較好地解決了B2C電商模式下的支付問題,但C2C模式下的支付一直沒得到很好解決,早期的C2C網站代表是易趣。

2003年,淘寶成立,C2C開始普及。理論上,C2C網站也可以接一個支付公司的網關,對接所有網上銀行。但這C2C和B2C不一樣,賣家是一個個完全不認識的個人,不是信用良好的大企業,如何讓買家能信任他們,放心地給他們匯款呢?起初,買家在網上下了訂單,然後也和早期一樣,匯款給賣家,賣家收到錢就發貨。但是,貨值小的時候可以這樣,但如果交易較貴的東西,買家就不敢輕易匯款了,畢竟賣家是遠在異地的陌生人。

淘寶於2004年推出支付寶,創造性地解決了兩個陌生人之間的信任問題。方法是:支付公司為用户開立“虛擬賬户”,買家的錢支付過來後,就先由支付寶保存,然後通知賣家發貨,買家收到貨後,通知支付寶將錢打入賣家的虛擬賬户。賣家可以從虛擬賬户中將錢轉回銀行賬户,但有些賣家以後還要買東西,就懶得轉回來了,所以虛擬賬户中開始沉澱資金。用户存在虛擬賬户的資金,其實類似於預付款,支付寶會將其轉存於自己的開户銀行。

早期的支付公司是網關,並沒有什麼明確的監管要求。但支付寶發明了虛擬賬户後,留存了客户資金,為了保障客户資金安全,有必要施以監管。2010年,央行發佈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正式履行對支付公司的監管。文件要求,客户留存在支付公司虛擬賬户的客户備付金,要按要求存放到銀行,不得挪用,由銀行施以監督,利息由支付公司享有(支付公司:我們是中間商,但我們不賺差價,我們賺的是你的利息)。“清算—支付”二級體系變成了三級體系:

但這時,由於支付公司是銀行的大額存款人,是大甲方,銀行在支付公司面前其實比較弱勢,並沒有很好地履行監督職責,因此支付公司挪用客户資金、借賬户洗錢等不法行為屢禁不止。這世界上最不靠譜的事情,莫過於讓乙方監督甲方,可偏偏這種事情還特別多。 

以下是一種典型的有風險隱患的操作模式:

小王、小張兩人均在某支付公司開有虛擬賬户,同時各自有工行、農行的銀行卡,並都將銀行卡綁定了支付公司。同時,支付公司也在工行、農行開立有賬户,存放客户備付金。小王從工行,通過支付公司提供的匯款服務,向小張農行賬户匯款。那麼支付公司可以這樣操作:將資金從小王工行卡轉至自己的工行賬户,然後從自己的農行賬户將資金轉至小張的農行卡。 

 

這樣,監管部門只能看兩筆同行轉賬,看不出來是小王向小張匯款。本質上,支付公司自己虛構一次“跨行清算”,完美地完成了支付圈搬運工的任務,這形成了一種倒金字塔型的結構,於是稱為“反接”。由於搬運工繞開了央行的清算環節,存在洗錢等活動的隱患。  

 

四、線下之爭

以支付寶等代表的互聯網支付公司用户體驗很好,逐漸佔據了線上支付市場(遠程支付)。而線下的現場支付,仍然是以現金和銀行卡為主。因此,線上線下一開始涇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

但是,線下的銀行卡支付依然面臨一些缺點。比如,有較高門檻,得先鋪設POS機,每筆交易還有佣金。這對有持卡人是非常不友好的,而且對一些非常底層的小生意人來説,是非常不便的。首先他們不可能擺POS機,太貴,其次,每筆交易要收取佣金,佣金按監管要求有個比例,並且有個最低金額(比如5元、10元)。這意味着如果一個小店賣2塊錢礦泉水的話,如果刷卡交易,貨款都不夠交佣金。監管部門通過佣金率的設置(比如利潤率微薄的商超行業降低了佣金率),但依然無法顧及到所有的小生意人(統稱“小B”,其實是類似於C端)。 

一些收單商(為商户擺POS機並提供刷卡的收單服務的支付公司,也包括銀行)開始考慮這個問題。比如儘可能降低POS機成本,或者提供簡易的POS機(比如直接插在手機上就能用的POS機),同時也逐步降低佣金率。有些銀行則開始考慮另一種方法:將收款人的賬户信息轉換為一個二維碼(可以把二維碼就簡單理解為就是收款人賬號),付款人掃二維碼就能識別對方賬號,然後從自己賬户中將資金轉至對方賬號。這一步的本質,其實是省去了輸入對方賬號的麻煩,用掃碼替代了輸入賬號這個動作,然後就在現場完成了一筆匯款。於是,現場支付不再需要拿出銀行卡,只需要把賬號轉換為二維碼,用智能手機上的銀行APP一掃,就直接能實現轉賬了。支付公司也覺得這一方式很好,也開始積極跟進。

但這一模式也有很大風險:二維碼是一個超級簡單的技術,安全漏洞很多,有不法分子把自己的賬户轉成二維碼,別人一掃,就中毒了。類似這樣的案件時有發生。於是,央行於2014年叫停了二維碼支付的試點。 

後來支付公司換了個思路,改為付款人“被掃”模式,即付款人出示自己的賬户二維碼,收款人拿受理設備(掃碼槍)掃之,將資金轉過來。這種風險會相對小一些。於是,支付寶等支付公司獲得央行准許,繼續試點。它們趁此機會在線下大規模擴展了掃碼支付,搶佔了很多小商户。用户掃碼支付的習慣慢慢養成。

而掃碼支付的發明者銀行,則相對保守,風險容忍度低,動作慢了一些,沒有大面積拓展商户。但這時,銀聯開始着急了。 

銀聯並不直接從事支付,它從事的是清算,就是銀行卡跨行交易後,要到銀聯完成跨行清算(見前文“清算—支付”二級體系的介紹)。一直以來,支付公司主要負責線上,銀行卡主要負責線下,井水不犯河水。所以銀聯和支付公司本來沒有競爭關係。但如今,支付公司通過在線下小店貼二維碼,將自己的支付服務伸到了線下(當時稱O2O,Online To Offline,意思是用線上支付完成線下交易),原來走銀行卡清算的,現在直接從支付公司內部了(從付款人銀行賬户轉至收款人虛擬賬户,或者在雙方的虛擬賬户間轉賬),這就不需要銀聯了。銀聯自己稱之為“過頂傳球”,都沒有短兵相接,就直接被繞過了。後來知名科幻小説《三體》又為這個事另起了一個名字,叫“降維打擊”。

而從銀行的角度,它們則發現,當用户在支付公司綁定了銀行卡(比如快捷支付)用來支付之後,自己的銀行卡賬單上只能看到是在某某支付公司消費,看不到最終的商户。這般,銀行淪落為了後台資金管道,掌握不了交易信息,客户都被屏蔽掉(無法基於交易信息增加客户粘性,以及客户二次開發),它們產生了巨大的不安全感。

於是銀聯聯合銀行開始反擊,推出雲閃付,其目標是:讓銀行卡能夠實現和支付公司一樣方便的線下支付服務。一開始使用NFC技術,但需要較多的手機硬件更新(目前新式手機一般都支持),並且使用習慣不同於掃碼(其實是比掃碼方便,因為不用打開APP),但由於用户掃碼習慣已經形成,很難更改,於是雲閃付後來也推出了掃碼支付。

銀聯的雲閃付,是在雲閃付自己的APP、或手機銀行APP、或手機錢包(比如APPLE PAY、華為PAY等)APP中綁入銀行卡,然後通過掃碼、NFC完成支付時,便相當於是刷這張銀行卡。也就是説,使用的是這張銀行卡支付,後台的清算也和傳統刷卡一樣,這樣銀聯就不會被過頂傳球了。經過一番努力,目前雲閃付用户數增長勢頭也不錯,但和龍頭支付公司相比,份額還是不大。


五、監管入場

我們將上面的線下之爭做個總結:線上支付是以支付公司為主,線下原本是現金、銀行卡為主,但小額領域被支付公司的掃碼模式佔據,並還在搶佔更多份額,銀行卡較為被動。這一格局在監管介入後有所改觀。

前文已提及,支付公司通過直接連接多家銀行,“反接”,能夠實現自己虛擬一筆清算,從而繞開清算系統,存在洗錢等不法活動的空間。原本按當時的監管要求,支付公司客户備付金的存管行有監管責任,但這明顯是乙方監管甲方,形同虛設。於是,央行在2016年推行了一項重大改變:斷開與銀行的直聯,備付金統一繳存央行。 

2017年1月,央行印發《實施支付機構客户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後續不斷有具體文件出台。最終的具體方案是:支付公司不再在銀行開户,而直接在央行開户,然後資金直接繳存於該户中,不再存銀行。支付公司自2018年7月開始逐步繳存,至2019年1月全部存完。完成繳存後,銀行的支付公司存款消失(負債端),而資產端則是銀行存放央行的準備金(屬於基礎貨幣下的二級科目),轉至央行基礎貨幣中的“非金融機構存款”二級科目。因此基礎貨幣總額不變,但存款總額下降,於是M2下降。

然後,支付公司涉及銀行賬户的業務(比如,從綁定的銀行卡向支付公司虛擬賬户中充值,或從虛擬賬户中資金提現至銀行卡),則新成立網聯公司來負責清算,當然也可以找銀聯清算。網聯和銀聯有競爭關係。

還有一個細節,就是在最新的這一監管模式下,綁定了銀行卡的支付公司快捷支付,支付公司會將更多交易信息共享給銀行,銀行卡賬單上終於看到商户信息了,不再會被完全隔絕於客户信息之外。


六、格局初定 

至此,支付公司被重新納入了“清算—支付”二級體系,得到了良好的監管。當然,這整個過程和前端支付關係不大,用户完全體驗不到整個變化。

前端支付環節: 

(1)線上:

支付公司為主,雲閃付(銀行卡支付)也佔據了一定份額; 

(2)線下:

大額領域仍然以銀行卡和轉賬匯款為主。

小額領域,支付公司O2O的份額較大,雲閃付(銀行卡支付)也佔據了一些份額,這兩者都需要網絡環境。此外仍然有一些現金(紙幣、硬幣)支付,但佔比越來越低。 

目前央行正在研製數字貨幣(部分城市開始試點),這歸入現金的範疇,地位和紙幣、硬幣一樣。但和紙幣、硬幣不一樣的是,它還可以支持線上交易;和支付公司O2O不一樣的是,數字貨幣支持無網絡環境的線下交易。但是其未來份額如何,現在還不得而知。 

而後端清算環節,目前則主要由銀聯、網聯和央行的其他清算系統負責。 

因此,經過二十年風雲激盪,支付行業最終格局初定,迴歸了央行主導並堅定維持的“清算—支付”二級體系,央行、清算系統(包括銀聯、網聯)、銀行、支付公司各司其職,為我們廣大居民提供着優質的支付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