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綜指編制方案7月22日修訂
□本報記者 孫翔峯
6月19日,上交所發佈公告,將於7月22日修訂上證綜指編制方案。此次修訂,ST、*ST等個股被徹底排除在上證綜指樣本範圍之外,新股納入時間延長,科創板上市證券被納入。市場人士表示,修訂後的編制方案有利於上證綜指更加客觀真實地反映滬市上市公司的整體表現。
修訂三方面內容
上證綜指發佈於1991年,是A股市場首個股票指數,核心編制方法沿用至今。近年來,社會各界對上證綜指編制方案修訂多有呼聲,類似“上證綜指失真”“未能充分反映市場結構變化”等意見頻現。
根據上交所公佈的方案,此次修訂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指數樣本被實施風險警示的,從被實施風險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將其從指數樣本中剔除。被撤銷風險警示措施的證券,從被撤銷風險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將其計入指數。換言之,ST、*ST等個股被徹底排除在上證綜指的樣本範圍之外。二是日均總市值排名在滬市前10位的新上市證券,於上市滿三個月後計入指數,其他新上市證券於上市滿一年後計入指數。三是在上交所上市的紅籌企業發行的存託憑證、科創板上市證券將依據修訂後的編制方案計入上證綜指。
指數代表性提升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完善指數編制方案是國際主流指數的通行做法。此次上證綜指編制方案修訂充分借鑑了國際指數編制修訂經驗,立足境內市場發展實際,有利於上證綜指更加客觀真實地反映滬市上市公司整體表現。
我國資本市場建立了風險警示制度,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風險較高。截至5月底,上證綜指樣本中包含85只風險警示股票,剔除該類股票對指數本身影響較小,但有利於發揮資本市場優勝劣汰作用。
我國證券市場的新股上市初期存在波動較大的現象。2010年至2019年,新股上市1年內平均股價波動率是同期上證綜指的2.9倍。延遲新股計入時間,於新股上市滿1年後計入指數,有利於增強上證綜指的穩定性,引導長期理性投資。考慮到大市值新股上市後價格穩定所需時間總體短於小市值新股,設置大市值新股快速計入機制,以保證上證綜指的代表性。
隨着科創板市場平穩發展,科技創新型上市公司數量和規模持續增長,科創板上市證券按修訂後規則納入,有助於提升上證綜指代表性。
連續性不受影響
科創板證券納入上證綜指引發市場關注。
“科創板上市公司大部分處於新興產業,是未來經濟蓬勃發展的方向。”平安資管量化投資部總監劉寧暉表示,無論從上證綜指的先進性還是代表性出發,科創板證券都應計入上證綜指。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首批科創板證券上市至今,上交所已持續跟蹤評估近一年時間,科創板整體運行平穩。截至5月底,科創板上市公司達到105家,總市值1.6萬億元,已成為滬市重要組成部分。科創板上市公司涵蓋諸多科技創新型企業,科創板證券的計入,不僅可以提高上證綜指的市場代表性,也將進一步提升上證綜指中科創型新興產業上市公司佔比,使上證綜指更好反映滬市結構變化。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上證綜指編制修訂的實施,借鑑國際代表性指數編制調整的做法,擬採用無縫銜接方式進行。即指數編制方案變更生效日點位與前一交易日點位無縫銜接,生效日實時點位基於前一交易日收盤點位及樣本股當日漲跌幅計算。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的實施不會影響上證綜指的連續性,不影響投資者觀測市場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