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進一步規範指數基金設立運作
新華社北京8月1日電(記者昝秀麗)《中國證券報》1日刊發題為《證監會進一步規範指數基金設立運作》的報道。文章稱,證監會7月31日消息,中國證監會起草《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3號——指數基金指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舉旨在進一步規範公開募集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簡稱“指數基金”)設立、運作相關活動,更好發揮指數基金資產配置工具屬性,推動更多中長期資金入市,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指引》共十三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強化基金管理人專業管理和有效風控要求,要求配備充足專業人員、健全風控制度、完善技術系統,加強產品開發和運作全過程管理。二是加強標的指數質量管理,對指數成分券、編制機構等提出明確要求。三是規範指數基金投資運作,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強指數基金參與非成分券投資管理,完善成分券重大負面事件應急調整機制,規範指數許可使用費收取,強化信息披露及風險揭示等。四是強化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及其聯接基金監管要求,明確基金管理人應加強ETF認申購、上市及其聯接基金管理,確保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和公平對待各類投資者。五是證券交易所對上市指數基金配套制定自律監管規則,進一步細化標的指數質量、上市等相關要求。
證監會表示,歡迎社會各界對《指引》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徵求意見情況,進一步完善《指引》並履行程序後發佈實施。(完)